至於這次選秀,則並不在徹侯勳貴階級的考慮範圍內。
——不就是送個女兒給皇帝嘛,哪用的著這麼麻煩?
等以後請這位上門吃個飯,席間安排些歌舞,就妥了。
關鍵還是要弄清,這位喜歡什麼樣的道道,別到時候馬屁拍在馬腿上,損了夫人又得罪了天子···
沒讓各方八卦黨期待太久,二月末,未央宮就傳出了訊息。
此次選秀,天子一共選了七位秀女,年齡都在十四到十六歲之間。
至於出身,則大都是功臣之後、為國捐軀之壯士遺孤,以及武人之後。
七人當中,家世最顯赫的一人,也只是明顯帶有政治色彩的人選:雲中守魏尚長女。
其餘的,就都是平平無常的人選了——不是隊率、校尉之女,就是陣亡將士遺孀,沒什麼特別之處。
得知這個訊息之後,長安勳貴們頓時就茫然無措了。
十四到十六歲,毫無意外的‘適婚年齡’——女子過了十六歲,在漢室就已經可以算作是過了青春年華,到了二十歲,就要開始‘色衰’了。
十四歲以下,在民間倒是正常——在稍微貧困一點的地方,十來歲為人妻母的情況多得是。
但十四歲以下,也大都屬於‘生育危險期’,很容易因為生孩子而發生意外。
所以劉弘這個選擇,除了表明其喜好屬於絕對意義上的‘正常’之外,也只透漏出了一個訊息:對於誕下後嗣這件事,劉弘也是放在心上了。
如若不然,劉弘大可以受幾個十一二歲的女子入後宮,哪怕擔心生育安全,也大可等幾年再說。
既然收的全是‘十四到十六’這個適育年齡段的秀女,劉弘地意圖就很明顯了:儘快生下一兒半女,穩定天下人心。
沒能從‘年齡’找到可用資訊,勳臣們的目光又放到了另外一個點:當選秀女,可都是初婚?
漢室與後世最大的區別,就是後世對離異、二婚的女子,普遍帶有些許偏見。
可是在漢室,二婚的女子,尤其是帶著孩子的二婚女子,甚至比初婚還要更吃香。
原因無他:唯有子(女)爾。
可這一次,劉弘再一次讓朝臣百官失望了。
——當選的七位秀女,均未曾嫁過人。
其中甚至有一位隊率之女,已經到了十六歲的‘晚婚年齡’都沒結婚,而是連續交了半年多的晚婚罰款!
沒能得到任何有用的資訊,徹侯勳臣們只得如喪考妣的回到家中,然後按照‘十四至十六’‘未婚’的條件,準備起要‘獻給’劉弘地女子。
而這一夜,長安必然會有六戶人家,將因突如其來的幸福,而徹夜難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