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封劉揭為徹侯,所需要做的選擇封地、遴選租戶等繁雜的工作所不同,關內侯只得食邑,不具有對封地的任何權利。
而徹侯,除了不具備對封地百姓的治理權,以及封地軍隊的執掌權外,其一應權利,幾乎與諸侯王如出一轍!
如諸侯王會有朝廷委派的王相、內史、中尉一樣,西漢的徹候,同樣會有朝廷委派侯相,代表朝廷,替徹侯治理封地;但由於徹侯封地普遍不超過一縣之地,所以侯相的職權,與縣令大致相同。
與此同時,徹侯對於自己的侯相,幾乎不具備任何管理權;侯相只負責這塊封土中,原本屬於縣令的治理工作,直接對丞相府負責,並不用鳥徹侯。
所以,徹侯侯相,也被輿論在非正式場合戲稱一句‘縣相’,秩六百石。
而在封土之上,徹侯擁有的權力,包括興建與食邑相符合的府邸,徵召封地百姓為其義務勞動——即徭役;以及掌握一支不超過五十人,武器裝備符合民間持有武器標準的私人衛隊。
除此之外,徹侯還會擁有一個秩三百石的‘家丞’,可以自己選人擔任並上報丞相府備案;徹侯家丞存在的意義,才是替徹侯管理封地的管家,負責替徹侯收取封地租稅。
西漢絕大多數徹侯,都普遍不常住於自己的封地,而是聚集於長安,尋求著入朝為九卿,甚至三公的機會。
與之相比,關內侯無疑差很多——就像劉弘此次,封為關內侯的二十六個勳臣,均食邑五百戶,那這個關內侯侯爵能給這二十六人帶來的,出了身份地位之外,就只有丞相府發放的五百戶人家的租稅,大約每年十萬錢左右。
可以說西漢的徹侯,等同於閹割版的諸侯王;而關內侯,就只是一張可世襲的長期飯票。
對於每年花十萬錢,收買一個對老劉家忠心耿耿,並且有能力治理好一郡之地的開國功臣,劉弘表示:這個買賣很划算。
因為無論是徹侯還是關內侯,在國家遇到戰爭時,理論上都有出征討伐的義務;並且出征所耗費的一應物資,如軍糧、武器軍械、餉錢等,都由徹侯、關內侯自掏腰包承擔。
所以,某種意義上,西漢勳貴階級與中央的關係,類似於‘中央榮養勳貴,待等有事,勳貴為國出征’的同生共存關係。
因此,劉弘並不擔心隨著越來越多的功臣被封侯,會導致國家財政會受到影響——即便劉弘心裡明確的知道,如今漢室天下,起碼有十分之一的土地,被封給了數百位徹侯、關內侯,做食邑之土。①
待等封侯之事被告於高廟,一應程式結束之後,代王劉弘再三請辭就國,劉弘先後挽留,最終同意了劉恆的回國請求。
對於移封梁國之事,劉恆表示‘無赫赫之功,不敢受重恩’,劉弘也沒有逼得太過於緊迫,在允許劉恆回代地的同時,建議劉恆,聽取一下代王后薄氏的看法,再做回覆。
就這樣,劉恆滿帶著憂慮的不安,於二月初四自長安北門而出,向著代地進發。
同一日,車騎將軍飛狐都尉柴武,帶著除強弩都尉,以及被遴選為宮中侍郎的將官外的三千多人,正式請辭,向飛狐軍而去。
而劉弘則於二月初五,在新任郎中令令勉的陪同下,便裝出現在了長安東市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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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天氣已經稍有些回暖,街上的行人也更多了些。
做一副勳貴子弟打扮的劉弘,在三五個威武大漢的跟隨下,悠然步入東市之內。
作為統一的封建政權,西漢皇帝還沒有如後世宋明的皇帝一般,被御史言官過度的干擾私人生活;‘君子不立於危牆’‘天子不當出未央’的說法,在此時還沒有什麼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