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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三章 戶籍所長2 (1 / 2)

成年人改名需要充分的理由,比如說你的名字有一定忌諱,和某些人重名導致你的名字打字出來被河蟹,其他的就很難。

但是不得不承認,這東西吧,如果白大所長能簽字...

...

從分局回來,所裡還是忙得不可開交,前臺積攢了好幾撥打架的,白松看到了直皺眉,怎麼沒人管?

“這怎麼回事?”白松看幾個一身酒氣的人在前臺溜達沒人管,看了看時間,才十一點半,這麼早就喝酒了?

“喝晨酒的”,前臺的社群民警靠近白松說道:“早上還喝酒的,大部分都是酒溺子(方言,酒鬼),這種最麻煩,因為別人給他們碰撒了酒,說他們拿的是好酒,要200塊錢。”

白松點了點頭表示明白。酒溺子他見過太多,外人完全都理解不了這類人。

經常的操作就是一天到晚拿著一個雪碧瓶子,裡面是最便宜的白酒,然後去一些大館子蹭剩菜桌。見誰還都很客氣,但是侵犯他一點點利益都能秒翻臉,這種人能保持365天、24小時身上有酒氣。

“他們的酒一瓶能值多少錢,碰倒的人倒點黴,調解一下,出個三十四十的不就搞定了?”白松疑惑道。

雖然這個和稀泥,但是這個人確實是把酒溺子的酒碰撒了,少賠一點省點事還不好?

“怕是不太行”,社群警小聲道:“碰倒酒的是個老太太,最多出5塊錢,說不行就物價鑑定去。”

“把老太太的子女喊過來。”白松說道。

“嗯,我一會和米飛飛說。”

“任旭呢?”白松疑惑地道。

“有個跳樓的警情,任旭帶人去了,姜所也去了。”

...

派出所忙的要死,哪有空理這種人?

但是這個事派出所不管,指定能鬧起來,如果說推到法院,也不可能。

假如再等下去,酒溺子一方心理價位會提高,老太太則可能身體不適要離開。酒溺子肯定不讓老太太走,過會兒就會在派出所鬧。

不是什麼人都能講得通道理,老太太想賠五塊錢沒有錯,因為這雪碧瓶裡的半瓶酒,估計兩塊錢都不值。

但是這玩意怎麼估價?

和這幾個酒溺子掰扯一天?

只能讓老太太的子女來,要麼買瓶1.5L的、十幾塊錢的垃圾酒,要麼給這幾個人幾十塊錢,事情就解決了。

在派出所,因為兩個沒有下限的人矯情,民警自己花錢解決問題的事,在現代已經不新鮮了。

時代變了...

但是,白松還是避免出現這種事,這次是幾十塊錢,下次是幾百幾千怎麼辦?

...

任旭他們出去忙去了,白松安排了兩個輔警,幫著控制一下這裡的秩序,尤其是喝酒的這兩撥,給他們每個人都端一杯水,這樣能推遲雙方開鬧的時間。

警長制也有弊端,警長不在的時候,大家對案子就不那麼上心了,就會出現這個情況。這個事,白松有機會給大家開個會,得講一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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