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些孩子在十八歲的時候就要結婚,也就是說他們最多隻有五年到三年左右的時間,來選擇自己的伴侶,這麼短的時間,如何敲定自己喜歡的人?大部分情況下是不成的,所以很多人最後還是走第四種方法,就是官方分配。
傅爾藍已經到了這個年紀,她自然對於婚姻非常著急和嚮往,但為了舒翰的前途事業,卻一直沒有催促,此時聽到舒翰答應自己結婚的事情,心裡別提有多高興,舒翰看著傅爾藍臉上連哭帶笑的表情,心裡也滿是幸福。
在剛剛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他便有那麼一絲絲的後悔,這麼早就決定自己後半輩子的愛人,這是不是有些太早了?作為一個現代人,他實在是無法接受這個年紀結婚這件事情,但當看到傅爾藍臉上的笑容和幸福時,舒翰突然覺得這一切都不算什麼了,結婚又怎麼了?
看著傅爾藍,舒翰覺得一切都值了,痴男怨女一旦看上了眼,彼此之間自然又是一番纏綿,若不是傅爾藍還在守孝期間,恐怕舒翰今天晚上就不回公司了,兩個人很是不捨的分手之後,舒翰並沒有直接去公司,而是立刻來到城外的軍營,此時已經是月上中天,臨近黃昏了。
原本黑鐵城外的一大片荒地,如今已經搭建起了帳篷,只不過看上去頗為零散,一點都不像是什麼精銳部隊的模樣,營地裡散發出裊裊炊煙,應該是眾人正在集火做飯,舒翰騎著馬走近軍營,這裡地勢低窪,且多是泥土,汽車開進來,恐怕不需要多久,泥巴就能夠把那輛老古董給徹底報廢,因此騎馬才是最安全的。
等靠近軍營之後,只見門口也沒有什麼守衛,更沒有人巡邏,軍營的佈置稀稀拉拉,裡面的情況也是不容樂觀,舒翰心裡不由苦笑一聲,這臨時糾集起來的礦工,能夠做成這樣已經不錯,還是不要妄想他們能夠像精銳士兵一樣,一切還是慢慢來吧。
等來到軍營之後,舒翰便立刻去找博日朗,此時博日朗忙的很,作為軍營之中的副統帥,同時也是一名退伍軍官,整個軍隊基本上就是他在帶,舒翰只是掛名的而已,畢竟他從來沒行軍打仗過,雖然軍事知識恐怕比博日朗豐富,但要真論起排兵佈陣,那是拍馬不及博日朗的。
這軍營陣地,若不是有博日朗,恐怕只會更像一個難民營,而不是軍營的模樣,事實上,如果不是舒翰曾經看過電視劇裡排列整齊的軍陣,也看過不少的軍事書籍,知道排兵佈陣是怎麼一回事,按照這個時代的人來看,博日朗著實是已經做的非常不錯了。
要知道古代計程車兵,凡是能夠走直線的,就已經稱得上是精兵了,很多時候,往往是兩方各自帶一批人,然後彼此拿著鋤頭,斧頭便是一頓打,跟鄉民鬥毆幾乎沒有什麼區別,什麼弓兵射手,騎兵進攻,步兵推進之類的,那是隻有真正的精銳才能夠排兵佈陣的,一般人打仗就是彼此衝殺上去,誰膽子大,誰人多,誰就贏。
可沒有什麼軍種分工之類的,博日朗能夠在短時間內把這些人訓練好,讓他們知道如何紮營,如何生火做飯,同時佈置崗哨,這已經是很厲害的事情了,放到古代,絕對稱得上是一名良將,所以舒翰雖然不是特別的滿意,也勉強可以接受。
畢竟這些礦工在今天之前,還都是一群拿著鐵鍬在礦區裡刨食的人,你不可能讓他們今天就變成一群武裝到牙齒計程車兵,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這支一千兩百人的軍隊,百分之九十全部都是步兵,而且是輕步兵,也就是穿著一身單衣,然後手上拿一把短劍,或者是一把菜刀之類的,這就是士兵了,奢侈一點的還能夠拿個盾,沒辦法的則只能夠從外面拿一些燒爛的房子門板,做為自己的護身符。
除此之外,剩下的百分之十則裝備稍微好一點,這一百二十人中,有五十人是各級軍官,負責直接指揮軍隊,擁有一套鎧甲,當然,不是什麼好鎧甲,就是最為普通的那種板甲,不過有總比沒有好,起碼面對箭矢什麼的時候,勉強能夠保護一下內臟,不至於一箭被捅穿。
而剩下的七十人則是舒翰的親衛部隊,這支部隊也是裝備最為精良的部隊,全部穿著板甲,同時手中拿著的長刀也是張氏集團專門打造的,其中還有十人則是騎兵,負責幫助舒翰傳遞命令,必要的時候也可以作為突圍的重要力量,這十人配備五把標槍,另外附帶一根騎士槍,用來在馬上捅人的。
可以說這一支親衛部隊,才勉強稱得上軍隊,其中一部分是退伍士兵,對於作戰有充分的經驗,而剩下的一部分則是舒翰曾經在礦區裡的老相識,不是舍友,就是曾經的下級們,他們對舒翰絕對夠忠誠,在關鍵時刻,舒翰是可以把自己的性命交付給他們的。
這就是整支軍隊的配置,什麼弓兵?火槍兵?那是沒有的,火槍自不必說,全部都被帶到前線跟羽人部落PK去了,而弓兵,這種奢侈的兵種可不是舒翰可以弄出來的,培養一名弓箭手需要好幾年的才行,眼下又哪裡來的時間,更何況這些礦工,常年在地底隧道中工作,眼神相比起普通人來說都要差不少,當弓兵,根本就沒有任何準頭,還不如拿著一把長劍去前線跟別人賭命呢。
這麼一支軍隊,可以說差強人意,但勉強也可以接受,放到現代,你找一群普通老百姓組織一下,能夠有這麼一個氣勢就已經很不錯了,我們看兵書每每覺得將軍們縱橫捭闔,數十萬的大軍指揮起來如同閒庭信步一般,但真正的戰爭可沒有那麼容易的。
人類文明消亡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