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犯病了。
聽這話茬,應該是之前就開始犯了。
唉……
他們公司的高管猜測的完全沒錯,他就是腦子出問題了。
我說:“你從什麼時候開始……開始‘正常’的?”
據說瘋子都覺得自己是正常的,所以在現在的他心裡,那個覺得我不是他老婆的狀態才應該是犯病吧?
真是要被繞吐血了。
“這你不用管。”繁華說,“我只要你簽字,我要把公司送給你。我要保證你的安全,也讓你相信我,我不會傷害你。”
我說:“不要,繁華,這種事你最好經過慎重的思考。如果你真的覺得我很不安,就把我和孩子們送回家。”
“回家?”繁華微微皺起眉。
“對。”我自知失言,連忙說,“我是說回孟菲菲的家。”
繁華神色一鬆,說:“你不必再回去,那裡不是你的家,而且非常不安全。”
繁華犯病時和不犯病時看上去區別並不大,只是犯病時在老婆的問題上比較糊塗罷了。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他救我時還是正常的,因為我在洗完澡時,跟他交流過我爸爸,而犯病的他跟我爸爸沒有聯絡。
而且,他在犯病狀態下是把我當他老婆的,他沒必要也不應該為了留住老婆而綁架她。
所以,我的總結是,設計綁架我的是正常的他,但是這個給我公司的,是犯病的他。
而我的困境是,正常的他想給我公司時,肯定不是真心的,因為他不會把公司給一個陌生女人,所以他是想黑我。
犯病的他倒是認為我是他老婆,給我公司的念頭很可能是真的,但然後呢……等他正常了,發現自己做了這種事,還不是得逼死我?
所以說,無論他是什麼狀態,我都不能肖想他的公司。
於是我扶了扶我的頭,沒說話。
繁華果然緊張起來,問:“怎麼了?又頭暈了嗎?”
“對啊。”我露出一副虛弱的神情,“我不知道你記不記得,今天你‘不正常’時,我因為頭暈被你送去了醫院……醫生跟我說,孟菲菲的身體不好,總是頭暈頭痛,必須要保證休息,可我今天……”
編起來好麻煩,我乾脆把眼一閉。
緊接著,就感覺繁華接住了我,將我打橫抱起,一邊應該是在吩咐女傭:“去請醫生!”
後面的事很簡單。
我一直假裝暈倒,只聽到醫生來了,還是那個女醫生。
她給我做了些檢查,然後說:“太太是睡著了,應該是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