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星期了,各個地方早就輪番給他打了一遍電話。
除了他的“小迷糊”。
當然了。
我今天請他吃飯,也只不過是想拒絕他。
只是……不甘心罷了。
侯少鴻很快就穿好了衣服,對著鏡子理了理短髮,出來經過我時,還不忘端起我的臉,在我臉頰上吻了吻,笑著問:“拿到了多少錢?”
我笑著說:“一半。”
侯少鴻笑容一僵,說:“應該給他們留點兒的。”
確實,不應該把對方逼急了。
畢竟,只要第二次去要賬,對方肯定就會明白過來,知道是我在設計他們。
我是個弱女子,又在明面上,他們一旦被逼急就會報復我。
林修說了這點他明白。
當然,我也不怕他不明白。
我說:“他們應該還有一套小房子。”
侯少鴻說:“那你就不可能拿到一半,你的付出只值三成。”
我笑著說:“林修說他願意給我一半。”
侯少鴻皺起眉,不滿道:“你相信他?”
“這就跟你沒關係了。”我笑著說,“侯先生去忙吧,我不耽誤你見未婚妻了。”
侯少鴻一愣,隨即握住了我的手,說:“她不是我未婚妻……我們沒在一起。”
我把手抽出來,沒說話。
侯少鴻又抬手摸了摸.我的臉,說:“我的確很喜歡她,但是我也知道,我跟她並不……”
“如果我真的被他們報復了。”我截住他那些沒意義的話,柔聲問,“你能不幫他們辯護麼?”
“傻瓜。”侯少鴻失笑道,“我當然是幫你。”
我笑了笑,半真半假地說:“我付不起你的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