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們是為世俗所不容的,所以妹妹另嫁他人,他則選擇了我媽媽。
但他從未愛過我媽媽,更加從未愛過我媽媽生的我。
他近乎偏執地疼愛著他的外甥——他妹妹唯一的兒子。
直到他癱瘓,才終於對我有了幾句好話。
這段荒唐的婚姻讓我媽媽不到四十歲就患了癌,很快就去世了。
在她去世的前幾天,曾和我談過,她說:“綺雲,媽媽對不起你。媽媽的病是可以治的,可我當時放棄了。”
她還說:“因為我發現,唐程程是你爸爸的兒子。”
“我不應該啊,我現在恨不得時間倒回去,我第一時間就治病,帶著你走……不,媽媽早就帶著你離開他,我的孩子也不用被他打這麼多年。”
最後,她握著我的手,說:“答應媽媽,忍耐,把他的錢拿到手,不要給那個野種。媽媽在天上保佑著你。”
那年我十四歲。
我一直告訴自己,等我有了孩子,一定不要這樣不負責任地死去,要努力地活著,因為……沒有了媽媽的我,真的很可憐。
可是造化弄人,想不到我的淼淼……竟走在了我前面。
我最終拿到了所有的錢。
畢竟,“小迷糊”都是單純而善良的。
不是心懷仇恨的我。
主動聯絡侯少鴻,是在我父親去世的當天。
聽了我的訴求,他直接就在電話裡說:“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他說:“有一個女人給一個富豪當情婦,生了一個兒子。富豪想把錢留給這個兒子,卻在辦遺囑的路上不幸去世了。更糟糕的是,富豪患有會過給別人的病,為了公共安全,妻子第一時間火化了遺體,並把家裡打掃消毒。一根頭髮絲都找不到了。”
私生子享有婚生子同等的繼承權力,前提是,他得證明得了身份才行。
真巧呢,我父親也患了那種必須立即火化的病。
我在我媽媽的墳前燒燬了我父親的遺囑,那上面毫不令人意外地只寫了唐程程一個人。
那東西就丟在的保險箱裡。
因為他以為我打不開。
他和侯少鴻一樣,都覺得我應該是乖巧、順從、愚笨的“小迷糊”。
不管他們對我做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