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侯少鴻復婚那天,是個晴天。
與淼淼走那天一樣。
淼淼是我和侯少鴻的女兒,十一個月時查出罕見病,走得那天,也才十七個月。
放棄治療的決定是我做的,因為醫生已經明確告訴我,她沒得治。
但侯少鴻不同意,他覺得他有得是錢,哪怕治上一輩子,他也治得起。
可我分明從孩子的眼裡看到了她對扎針、吃藥以及無休止的治療和檢查的恐懼。
她會在檢查前顫抖地喊媽媽,會在扎針時嗚咽著喊媽媽,會在躺在病床上的時候虛弱地喊媽媽……她只會喊媽媽,她只會這麼一個詞。
她喊媽媽,她以為我能救救她。
所以我決定放棄治療,因為我知道我的寶寶很疼。
而我救不了她。
因為她和我一樣,不忍到盡頭,不會發不聲音。
但侯少鴻不理解,他抱著孩子的遺體哭,他罵我殘忍,他揪著我的頭髮,叫我看鏡子,問我是不是魔鬼。
沒錯,我是揹著他這麼做的,因為他不同意這件事,提都不能提。
他覺得人活著是最重要的,哪怕整天扎針、搶救、吃不下飯,睡不好覺,吃鎮靜劑做各種檢查……
但沒關係,活著就好。
畢竟,那些痛苦他是不必受甚至不必看的,他只要付醫院的賬單就好。
抱著孩子,哄著她,聽著她哭著叫媽媽,看著她被打入各種藥物、嘔吐、痙攣、甚至發病時抽搐的,都是我,而不是他,不是他們侯家的任何一個人。
侯少鴻不懂她,就像他也不懂我。
淼淼解脫了我。
孩子走了,侯少鴻終於放過了我,決定於這個歹毒的魔鬼離婚。
雖然,他把我扒得只剩身上這一身衣服,以及那個他媽媽陪我買回來,他認都不認識的結婚戒指。
如果他認識,他肯定會叫我摘下來。
因為他說了:“寧綺雲,我會讓你付出代價。”
讓我失去所有錢,是侯少鴻認知中最大的“代價”。
因為他愛財如命,認為有錢就有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