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是林修。
林修拄著柺杖,步伐閒適。
一進來便說:“什麼事啊我的好舅舅,非得叫我來?我老婆還叫我回家陪她呢~”
說完,看向了我,笑了:“喲,舅媽你這是怎麼了?誰把你的腳弄成這樣了。”
我說不出話。
我知道完了。
雖然這傢伙表情隨意,但我就是知道完了。
繁華把我的腳放到地上,看向林修:“你那件事辦得怎麼樣了?”
林修坐下來,拿出茶杯一邊倒茶一邊問:“我的哪件事啊?”
繁華說:“菲菲已經知道了。”
林修撩起眼,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問繁華:“還沒弄死他,怎麼啦?”
“那就停手吧。”繁華說。
林修又笑了:“什麼意思啊,舅舅?”
“敏敏性子烈,這件事一旦被她知道,後果會很嚴重。”繁華說,“你還是主動跟她坦白,她肚子裡有你的孩子,你誠心道歉,她會諒解的。”
林修眨眨眼,居然也不生氣,只是笑。
繁華看著他問:“行麼?算我欠你一次。”
“說什麼欠啊?”林修勾起唇角,“還是我欠你倆的。”
說到這兒,他看向我,“對不對呀,舅媽?”
我完全接不上話,因為實在是太震驚了。
繁華……這是為了我才改變態度了嗎?
“你不用看她,”繁華握住他的手,說,“是我的意思。你要跟她過一輩子,還是要對她真誠。”
“行,我真誠。”林修笑著說,“不過我今天其實已經動手了。”
繁華一愣,問:“你不是說還沒死?”
“是沒死啊,”林修喝著茶,表情隨意,“在醫院躺著呢。”
繁華皺起眉。
“怎麼?”林修笑著問,“舅媽沒告訴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