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它拿起來,藍色的煙盒,上面印著一具灰白的屍體照片。
我望了一會兒那屍體,開啟來,抽出白色的香菸,學著穆安安的樣子,含到了口中。
點火——用力一吸。
“咳咳咳咳……”
強烈的眩暈襲來,好嗆。
正咳嗽著,背上多了一隻手,是穆安安。
她一邊拍著我的背,一邊拿走我手裡的煙,皺著眉頭,大著舌頭問:“你幹嘛?”
“就試試。”
我說著,伸手打算把煙拿回來。
穆安安把手往旁邊一讓,白了我一眼:“神經病,你不能抽菸。”
“醫生沒這麼說過。”我說,“只說少喝酒。”
“菸酒一般都是在一起的。”穆安安說,“因為你平時不抽菸,他才沒交代。”
我懶得給她解釋,攤開手:“還給我。”
“說了你不能……”
“給我。”我動了動那隻攤開的手,“拜託了。”
穆安安盯著我看了幾秒,最後說:“你還有孩子要養。”
“我知道。”我說,“所以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
穆安安仍猶豫了一會兒,最後把香菸的菸灰磕掉,遞給了我。
我又抽了一口,穆安安提醒:“別太快,會醉的。”
她說的“醉”肯定就是我現在體會到的眩暈了。
我沒說話,沉默地吸著這支菸。
其實我不是第一次吸菸了,上一次是小時候,因為我爸爸吸菸,我以為那是什麼好吃的東西。
偷偷吸了一口之後,頓時被那又暈又噁心又幹燥的氣味兒給勸退了。
以至於很多年裡我都在疑惑,為什麼大人會喜歡這麼難吃的東西。
當然,我在書裡找到了這個問題的答案:尼古丁刺激大腦,產生多巴胺,多巴胺令人感到興奮。尼古丁消退後,多巴胺持續消退,導致人感到低沉痛苦以及身體反應。
換句話說,就是香菸先讓人陷入痛苦,再解除這種痛苦。
也就是說,如果從未有過香菸,就從未有痛苦。
我胡思亂想著,慢慢吸完了這支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