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蘭看著身邊的娜娜神情不對,隱隱的眼中有淚光,可是手呢卻攥得緊緊的,好像又有種那種想要毀滅一切的感覺。
就這種這種,怎麼就像自己這當著那麼多記者的面跟著原神的父母,歇斯底里罵著鬧著的那種情景呢!
“李若蘭我沒事兒,不過就是想起以前一些不開心的事,好了沒事了,一切都過去了,我以後呢會相當的堅強。
我會像你那樣的堅強,不會再被人欺負了,不會再被人牽著鼻子走了。
以後無論他們怎樣逼迫我,我也不會聽他們的話,哪怕真的就做出那種決絕的事情,我也不會再聽了!”
娜娜似乎心中做了某種重大的決定,其實呢,他以前也做過這種決定,卻沒有一刻比現在更加堅定過。
其實恨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吧,有些人讓你對他們恨之入骨的,所以呢,這種恨也算是能夠保護你自己的一種方式吧。
“娜娜,我覺得你確實要好好學習我一下,不過我也是置之死地而後生之後才想明白的。
這人不是哪一個都有,我這麼幸運的從樓上掉下來,竟然人都沒死也沒殘廢。
如果我不是幸運的話,那麼這世界上就沒有如果了,那這李如蘭就已經死了。
我可以說是被家人逼死的,你知道嗎?我是被我家人賣給那個男人的。
一大筆錢,可是那一大筆錢被我家人揮霍光了,然後他就拼命的逼我從那男人手裡拿錢。
錢我要拿不到呢,他們就會用各種辦法折磨我,以前呢我談過兩次戀愛,就被他們老拿這種事情來要挾我。
好像是他們把這種事情抖落到男人身上,那男人就會折磨死我似的。
我當時相信了呀,也聽他們的話去鬧了呀,所以呢,我的命就差點沒了。
其實你說我做錯什麼了呢?就以前談過戀愛是我的錯嗎?你知道嗎?那兩次戀愛都是讓他們讓我去談的,而後來分手也不是被被他們強迫的給逼著分手的。
這人一輩子都做個人偶,有意思嗎?做一個人家手裡的牽線人哦,即使那個人是你的父母又怎麼樣?”
李若蘭嘲諷的笑了,他這份嘲諷的笑意是對著自己也是對著原身
其實很多事情想清楚之後,你這心裡夠堅硬不再被那所謂的感情所脅迫之後。
所有的事情都不那麼可怕,有什麼可怕的呢?這國家還有法律呢。
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不好嗎?
就這法律也沒有規定說當父母的就可以真的把女兒怎麼樣怎麼樣吧,他們也不可以把女兒賣掉的吧。
這孩子既然出生了就有人權了,可不是他們可以隨意的打罵買賣的。
只是當初的自己還有原身呢,太懦弱了,別太重視這所謂的面子,或者說所謂的父母親情了。
才會那般不懂得也不忍心,也下不了那個狠心去拿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而現在自己什麼都想清楚了,也所有的人呢,也不能再把自己怎麼樣了。
而就那個男人,在得知原神談過兩次戀愛之後也沒有表示什麼。
李若蘭這才知道這原聲單詞有多少就那樣,一個男人怎麼可能不調查清楚這個原身曾經都幹過什麼呢?
更何況原身跟人談戀愛也沒有揹著個人,還是在父母的同意之下跟人談的。
這原身很傻,很愚蠢很可笑,但也真的很可悲很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