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爭只好起身作揖,道:“臣恭聆聖諭。”
錢肅樂這才將黃綾交給吳爭。
吳爭開啟一看,臉色數變,最後將黃綾重新捲起,喟嘆道:“可憐的廖仲平,當了替罪羊、背了這麼大口黑鍋,還尚不自知。”
然後看著錢肅樂道:“這就是岳父口中的明君、英主?”
錢肅樂冷冷道:“這是被你所迫!”
吳爭輕嗤道:“我如何迫他了?是打上門去了還是在杭州府自立登基了?”
錢肅樂不理吳爭,問道:“多鐸現在何處?”
“殺了!”
“什麼?你再說一遍?”錢肅樂悚然道。
吳爭只好重複道:“昨日,在紹興城公審之後,順從民意,當眾斬首,懸於城門三日,明日可將人頭與屍體合攏,到時可交給朝廷,送還清廷。”
錢肅樂這下是真傻眼了,他震驚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他指著吳爭說不出話來。
“瘋了……瘋了……你是真的瘋了!”錢肅樂點著吳爭吶吶道。
吳爭沒有反應,他這兩天聽習慣了這兩字。
是,他自己也覺得自己似乎真有那麼點瘋狂。
與殺一個韃子的愉悅相比,確實眼前的利益重得多。
可吳爭也沒有辦法,不這麼做,怎麼向天下彰現自己與清廷的勢不兩立?
立場很重要,特別是為上者的立場。
如果有了這一次交易,那麼自己勢力中的“精英”層,就會覺得,一切以利益為重,任何事都可以不計立場的商量、交換,與虎謀皮!
所謂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就是這個道理。
錢塘江北岸,從杭州到應天府,都是被清軍佔領一、兩年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