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別開生面的公審開始了。
面如土色的董應第這裡已經明白,誰都救不了他,也不可能有人救他。
於是,一五一十地將經過據實交待出來。
張煌言有些動容,他走到吳爭身邊,深深一揖道:“吳爭,愚兄大錯,冤枉了你,要打要罵,悉聽尊便。”
吳爭連忙攙扶起張煌言,道:“今日之事錯綜複雜,怪不得玄著兄,就象錢大人從開始便是親歷者,也不免誤會,就更不用說了玄著兄了。”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張煌言還不覺得什麼,讓同坐一排的錢肅樂老臉一紅。
要知道,之前罵得吳爭最兇的,就是錢肅樂。
如今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雖說吳爭也有僭越之舉,但事出有因。
固然律法嚴苛,但此時誰還真正按律法行事。
真要按律法,監國不是監國,重臣不是重臣,這朝廷也就不存在了。
所謂事急從權,就是這個道理。
而這時,已經交待完一切的董應第卻大呼起“冤枉”來。
他堅決否認,是他安排了這場刺殺。
只有他和行兇者心裡清楚,這次行刺吳爭,真不是他的意思和安排。
同時董應第更明白,如果攤上行刺之罪,他真沒有活的希望了。
從監國一到場他就看明白了,殿下比任何人都在乎吳爭的生死,這讓他想起紹興府曾經的傳言,他明白,今日唯一的生機,就是將自己摘出行刺之事。
除了行刺,他的罪行就只有假傳監國諭令,別的都可推說是誤會。
但問題是,他沒有任何可以指認殺手的證據。
經過仔細盤問,一無所獲。
朱媺娖徵詢吳爭意見。
吳爭僅回答了一個字,“殺!”
刑不上士大夫,在今日不好使了。
當然,刑不上士大夫,指得不是謀反罪。
而如今吳爭已經是朝廷欽封的候爵,行刺重罪不在赦免之列。
不僅如此,董應第還涉及率軍引發火拼,致使兩軍傷者上百人,這樣的罪,恐怕在崇禎朝,也不在赦免之列。
董應第甚至沒有得到再審的權利,在哀求聲中,被當場處決。
在場數千人,無一人為其說項、求情。
不說形勢逼人,而就人脈而言,董應第確實也沒有什麼可值一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