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說,光腳不怕穿鞋的。
吳爭不算光腳,但與多鐸相比,那就是光腳的。
關鍵是,吳爭是個手拿金箍棒的光腳的。
這一點,多鐸無法與吳爭相比。
他再身份尊貴,但依舊是臣子,無法去違逆皇帝和多爾袞的詔令,但吳爭不同,他本身就是一個並不十分合法的小朝廷的伯爵,而顯然,這個小朝廷已經掣肘不住他了。
也就是說,吳爭可以任性而為,打爛了,反正不是他的,關他屁事?!
多鐸的臨時讓步,並沒有讓吳爭認同。
棄械,開玩笑吧?
這個時候棄械,在清軍的押解下去平崗山?
萬一這數十里路中,清軍突然翻臉,要暗下殺手呢?
吳爭搖搖頭道:“我麾下軍將士沒有繳械的習慣。”
多鐸怒道:“本王已經讓你一步,你別得寸進尺,要知道,這是我大清的疆土。”
吳爭嗤聲道:“豫親王怕是忘記了吧,就在這,本官率軍擊潰了入寇的數千貴軍!此地叫三界,乃我大明故土。”
多鐸反懟道:“可如今已是我大清之地,就得按我大清律法,本王恩准你部進入平崗山,前提是必須繳械。”
吳爭搖搖頭道:“本官絕不答應,棄械寧死戰!”
又談不下去了,吳爭胳膊都擎得酸了。
一時間沒留意,手往下一落。
於是,瞪著吳爭手勢的明軍騎兵,開始異動。
多鐸是真急了,急喝道:“吳爭,本王再讓一步,只要你部在我軍監督之下,本王破例恩准通行。”
吳爭莫名其妙,回顧了一下左右異動,看了下自己的右手才意識到,鬧了個大烏龍。
其實吳爭並不想打,這支騎兵的主要組成部分就是隨自己出生入死的那二千騎兵。
攻下應天府之後,被吳爭從各軍中抽調了三千能騎之人,補充到了戰前的五千騎。
吳爭視它如命,也不想讓它在此遭受重創。
狂妄,是吳爭的面具,而非吳爭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