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怡和張鈺琪回到會客室。
“你要是不想回老家也行,我可以送你去一個新的城市,我自己居住的城市,以後在那有什麼問題,我有很多朋友,我們都可以幫你。”
“那太麻煩了,不用的。你想知道的我告訴你,不用管我。”
張鈺琪說罷,金怡想到如果連她的生命安全都保證不了的話,自己幹這行又有什麼意義呢。
她再次問向張鈺琪:“現在可以和我講講你的經歷嗎?”
一切改變都發生在八年前,那一年張鈺琪剛大學畢業。
張家父母在當地有正式的工作,對女兒的要求自然也比較高。
張鈺琪學的是舞蹈專業,準備專門從事這一行業。
大學畢業的時候,她為了在大城市裡闖出一番天地,沒有回老家。
像其他大學生一樣,四處投簡歷,做兼職。
那時候舞蹈生有的兼職就是接商演,雖然她學的是芭蕾,不過流行舞也會一點。
為了賺點生活費,她學的也很快,漸漸的,她和其他的女孩都發現了,商演賺的錢要遠多於正式工作的錢。
她沒想太多,只覺得能賺一點是一點,至少不用和家裡人要生活費。
對父母而言,有什麼能比女兒在大城市獨立更讓人欣慰的呢。
張鈺琪漸漸找到了自己的小團體,一個以專門接商演為生的舞蹈隊。
她們常駐的演出場所是一家夜店,雖然地方不好,說出去名聲不好聽。
好在地方比較正式,就是真的跳舞,也沒有什麼亂七八糟的人。
而且大地方,看的比較嚴,那些小混混之類的在那裡相對收斂了許多。
偶爾有個打仗鬥毆都是客人之間的事,不需要她們操心。
時間一長,張鈺琪等人就和店裡的工作人員們混個熟悉。
這個哥那個姐的,沒事經常一起出去玩,吃飯什麼更是常事。
張鈺琪想著,只要自己不做什麼過界的事,那種生活也蠻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