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再次離開了她。
那時候我們已經進入社會。雖然沒有畢業,但是都以實習生的身份進到公司裡工作。
我們兩個進了同一家企業,她跟我說想要與我的時間同步。
大多數公司的政策,你們也應該弄清楚,不允許辦公室戀情,雖然我們只是實習生,但是也要遵守這項規定。
當我快過實習期的時候主管找我約談,我才知道原來是兩個人之間的戀情被公司發現了,是去是留主動權交給我們。
她的眼淚再次發揮了作用,她告訴我他有多麼珍惜這份工作,這段時間多麼努力。
一次的相信了她,所以我選擇離開。
結果當我再次找到一份工作,準備大幹一場的時候,發現她經常需要加班,晚上回來很晚。
有一天我下班早做了很多她愛吃的菜,遲遲不等人回來,我就去找她。
結果她所謂的加班就是和另外一個人在一起浪漫,我感覺自己的一片真心都被人糟蹋了。
她好像從來都沒有站在過我的角度考慮過,她根本就不在乎我的感受是什麼。
如果說那麼多年的感情帶給她的只有厭煩,那麼我再次選擇放手。
就當我和她分手半年左右,準備開始新一段戀情的時候,她再次找上了我。
原來是她因為和領導的關係被公司發現了,她被迫從那個公司離職。
那時候的我已經鐵了心不想再原諒她了,可是我們畢竟之前在一起了那麼多年,她熟知我多數賬號的密碼。
我不知道她和我當時的女朋友說了些什麼,當時的女朋友就離我而去。
而她卻順理成章地再次來找我,我不想和她有過多的糾纏,堅決將她拒絕。
有一天晚上我忽然接到了一個電話,得知她有危險,我不想和她有過多的糾纏,於是直接報了警。
結果後來才知道她和別人幹起了仙人跳的勾當,那天報警以後那群人對我深惡痛絕。
我就是因為那件事和一群不正當的人結下了樑子。
他們騷擾我的生活,破壞我的工作,並在網路上散發關於我個人的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