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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狗官(上) (2 / 3)

很多農民寧願花錢去租種肥田,也不會去在那免費的荒田上種東西。

他雖然不懂,趙溫柔也不懂,但這次旁邊有懂的人。

徐白鳳笑著說道:“陵哥兒要吃果子,在這裡買幾畝地就是,什麼葡萄園、桃園梨園、棗園的,只要給個十塊八塊錢,要什麼沒有?何必把好好的封地,浪費在這地方哩?”

王蘭陵想了想,這裡的物價很穩定,一頭一年的公豬可以換一畝良田。

一畝良田也等於一個十五六歲的丫頭,清秀健康能幹活的那種。

用現代人的演算法,肯定是覺得便宜了。

但這裡不一樣。

小女孩養到兩三歲就能走能跑了,稍微給點吃的就能養活。

人吃的肯定沒豬多,又比豬更容易活。

一窩小豬能長大的也就兩三個,這裡十個小孩能有六個到十歲以上,其餘的要麼是從樹上掉下來摔死了,要麼就是下河玩水淹死了,再有是吃了什麼不乾淨的野味,真正因為生病死的反倒是少數。

人比牲畜更耐活,這是公認的事實。

從三四歲幹活,一直幹到十五六歲,然後嫁出去、送出去換一畝良田,肯定要比養豬更划算。

買賣人口並不禁止,但在這裡也沒有壯大過,這裡的官宦人家並不缺下人,所以這個產業反倒是沒有發展開來。

近些年能發展開,也主要是海外運回來的人口關係,國內這方面根本就沒有什麼水花。

比起買丫鬟,大戶人家還是更喜歡用工錢制度。

倫理道德也是一方面,很多丫鬟老了之後,無家可歸,這時候都會給一點錢送出去,所以反倒是不如僱傭來的方便。

比起被父母賣進來的丫鬟,其實更多人還是喜歡用那種有家有戶有爹媽的奴僕,最好是從小養到大的。

比如王家堡,基本上都是自家親戚或者是跟了好多年的奴僕後代。

有那錢,買地不好嗎?為什麼要買丫鬟?

賣女兒也不好賣,所以這裡還是“嫁”女兒。

但是“嫁”也不好嫁,女兒“嫁”不出去,可是會被人數落的,麵皮稍微薄一點的都是差不多意思意思就完了,不會獅子大開口。

在人口不流動的地方,婚姻嫁娶其實是很自然的事情,基本上到了適齡年紀很快就會結婚拜堂。

一頭一年大的黑豬可以換到一畝良田。

一畝良田可以換取到一個十五六歲的女人。

買個小妾的正常花費是三月薪水。

田遠方的薪水是一百一十塊,往年都是一百塊算的,那就按照一月十塊錢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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