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蘭陵回到了王家堡這邊,這一路上也不近。
縣城也不小,從城東到城北有四十分鐘的路。
換成是手底下那些腳力好的人,全速疾走的話也就是五六分鐘的事情,換成王蘭陵這麼墨跡的人,需要的時間就多了很多。
“是不是要弄個腳踏車了?”
王蘭陵想要一個代步工具,城裡的大道上都是水泥路,鋪的平整磚頭再抹上水泥,從城南到城北,從城東到城西。
破壞道路是要賠錢的,所以騎馬的不多,敢隨便踩地板的武林高手也不多。
“一輛腳踏車要兩百多,我現在的錢……”
王蘭陵想了想,發現自己攢的錢已經夠一輛腳踏車了。
但是把全部錢財去換一輛腳踏車,這事情王蘭峰會做,他王蘭陵卻是不肯做的。
“嗯……反正也不遠,也不去別的地方,就做一輛滑板車好了,雙手扶著,腳一蹬一蹬的那種小孩子也能車子。”
王蘭陵並不追求的速度,速度太快也是麻煩事情,被縣老爺傳喚的時候也不能以距離來當藉口。
為官之道,不在迅捷,在於合法合理的避免一些錯誤。
“我不知道。”
“我不在。”
“我過不去。”
“我來晚了。”
所以交通工具和通訊裝置,對於他們這些狗官來說,並不是好東西,是方便統治階級號令他們的幫兇!
王蘭峰會那麼忙,在王蘭陵看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那個腳踏車適合跑腿下鄉。
在想了一下交通工具帶來的便利和麻煩之後,王蘭陵很清楚對自己來說,麻煩大於便利。
狗縣令知道自己有跑得快的交通工具,肯定會找自己麻煩,隔三差五就喊自己過去。
“算了,還是繼續走吧。”
王蘭陵不僅捨棄了腳踏車,連滑板車都不想造了,同時也準備樹立自己不會騎馬的形象。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