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文的計劃是在市區租個房,然後就在房子裡利用電腦辦公,他只是負責解決問題的那一部分,剩下的其它東西都交給黃菁來做。
這樣一來,實際上他每個專案都耗費不了多長時間,而他就可以繼續在“南天門健身會所”裡續費訓練。
當然,他還需要先回家一趟,把事情和父母講清楚。
暑假莊文不打算在家裡多待,按照洛河所說的,現在他對訓練不可以懈怠,他正在處於一個可以穩步提升的階段,不應該耽誤時間。
為了更好的吸收腦子裡的知識,莊文自己也覺得不可以像往常一樣在家裡做一條無所事事的鹹魚了。
接下來三個人又談論了一下關於工作室的問題。
黃菁提醒莊文,每個研究出來的專案,他都要留意能不能註冊成為專利,能的話一定要註冊。
按照行業慣例,如果因為做專案而出現的發明專利,那麼這項專利屬於做專案的那個人和該專案所屬的企業共同擁有。
但是,該企業只有使用權。
可是不排除企業自己註冊專利,而把真正的發明人拋棄的情況,所以一定要重視起來。
對於這一點莊文自然是拜託給了黃菁,他可不想搞那麼多的事情。
接下來是專案分成的問題,莊文很清楚,一個專案的完成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是一個方面,雖然是最重要的一個方面,但除了這些,還有很多其它的問題。
所以,莊文堅持只要專案報酬的一半。
剩下的由黃菁和顧筱憐兩人自由分配。
莊文可不是要憑藉這個大富大貴,他現在只需要一筆可以讓自己不愁花銷,可以安心積累底蘊的錢財。
所以沒有必要分得太清楚。
莊文太過堅持了,黃菁也只好答應了他。
這次的這個專案,原本莊文是不打算要錢了,而黃菁也同意了。
但是那是建立在專案完全由黃菁自己主導完成,而莊文只是過來打打下手,熟悉流程的情況下。
而現在很顯然,問題是莊文解決的。
所以黃菁也讓莊文不可以拒絕,等到她拿到專案的錢,必須要收下五十萬的報酬。
莊文自然是答應了。
很快就到了晚上,莊文自己回到了宿舍,顧筱憐也自己回了家,黃菁還要繼續把這個專案工作完善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