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在門前,早就已經被病痛折磨得不成樣子的葉大志依然在艱難的前行著,杵著一根竹製的柺杖,踉蹌的前行著,即使沒有了黑衣保鏢的阻撓,他也已經到了極限。
沾著雨水的衣服拖髒了地面珍貴的羊毛地毯,幾乎所有大人都覺得這東西被弄得好髒好髒,除了這些孩子們之外。
包括嚴蕭在內的孩子們,都覺得這是一種別樣的高大,在內心暗自給他加油,同時看著方白的眼神都是一陣陣的微妙。
大人們覺得方白做的沒什麼毛病,而孩子們則在心裡生出了一點點對方白,對這看起來【和善】的世家家主產生了發自內心的厭惡。
“咳咳...咳咳...”葉大志杵著柺杖,拉著髒亂蒼白的臉龐,看著不遠處的方璇,終於是露出了笑容:“三十五年了,我終於找到了你,終於看到了你...我走了好遠好遠,也不知道走了多遠的路,終於在今天,看到你了...”
三十五年風雨中,三十五年的時間裡,消磨了很多東西,包括葉大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撐過這三十五年的。
“快把這雜種丟出去啊,你們想什麼呢,保鏢呢?你不是有很多保鏢嗎?號稱這嚴防死守的嚴家大宅一個能動的保鏢都沒有了嗎?”其中一個穿著唐裝的胖子,折著紙扇,臉上充滿了厭惡。
不大的聲音在這諾大的廳堂顯得很是刺耳...
葉大志依然沒有停下撐竿的行動,只是用同樣不大的聲音回應道。
“是啊,我是一個雜種,連父母都不知道是誰的雜種,被遺棄,被拋棄,我出生在一個小小的鄉村裡,這村子很貧瘠,很落後,大家都是吃了上一頓沒有下一頓,就連支教老師都不會去那鬼地方,我就是生活在這種小村子裡的雜種,靠吃著全村人的殘羹剩飯堅強活下來的小雜種,沒有未來可言...怎麼能和大小姐這樣的人相比呢,我不配...”
不知道哪裡來的力氣,葉大志覺得自己的身體變得更加舒服了,至少不會像以前一樣,說一大堆話就要胸痛吐血。
已經沒有什麼好怕的了,已經沒有任何可以害怕的地方了...
“但是啊,就是這樣的一個小雜種,卻獲得了來之不易的溫暖,來自城市裡大小姐的溫暖,她美麗,大方,溫柔,即使是面對我這樣的小雜種,依然沒有用充滿惡意的神態去對待,無論是對誰,她都是一如既往的溫柔...她教我們識字,教我們讀書,教導我們正確認識這個社會...”
兩人的距離越來越近,葉大志的腳步也越來越蹣跚虛弱,意識也開始逐漸的模糊了起來,看著眼前的人們都有了重影,最後越來越模糊。
方璇和葉大志的情況一樣,雙眼越來越模糊,只不過看著葉大志卻是十分的清晰可見...
已經沒人能夠阻止他們了——
...
方璇站了起來,一襲白色荷花裙,巧笑嫣然似少女,如同當年一樣,戴著純白色的遮陽帽,和來到那無名山村的大小姐一個模樣,沒有任何的變化。
葉大志站了起來,沒有佝僂,臉色也沒有發黑,身上的衣服不再是那一件破破爛爛的乞丐服,而是一件簡簡單單的白色小背心,露著有些黝黑的面板,淳樸又有些稚嫩。
“老師...當年沒有傳達給你的那一句話...來不及給你說的那一句話。”葉大志咧開嘴來,一如既往少年時。
“我喜歡你,老師——”
“不許對老師說那樣的話。”方璇敲了敲葉大志的腦袋,柔柔笑道:“不過呢,今天就算例外吧。”
相隔三十五年的時間,手心終於是握在了一起...
葉大志手裡的紅色髮卡已經失去了應有的光澤,屬於拘魂術的光澤已經消散殆盡。
兩人的身體靜靜的躺在距離互相三米遠的地方,嘴角都咧開了最幸福的微笑,閉目躺著...
“這就是大小姐和窮小子的故事的結局了。”李雲摸了摸嚴蕭的小腦袋,輕言道。
“相思風雨中,黃泉路上再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