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林對李雷,墨林一套火炮沖天直懟腦門,對面當場暈厥。
第三場,
墨林對韓梅梅,墨林迎風穿袖接了個掃堂腿,把對面下巴打碎了,腿踢斷了。
第四場,
。。。。。。
一天六場鬥魂,墨林沒用過一次武魂,每次鬥魂持續時間不超過十秒,對手皆有不同程度的傷殘,這使墨林在武魂城的大斗魂場中“臭名遠揚”,因為賭鬥雖然號稱以命相搏,但是若真危及生命了,並且賭的東西輸掉不會對自己的經濟情況傷筋動骨的話,大部分人也都是該舉白旗就舉白旗,錢沒了可以再賺,命沒了就真的什麼都沒了。
可墨林出手根本就沒給過對手舉白旗的機會,一招或是一套連招,對手基本就可以躺著出去了。
一天的時間,就一傳十,十傳百,幾乎所有人都知道有一個小孩實力強大,下手狠毒,
但比較扯淡的是傳著傳著,就傳成了“不把對手打殘他絕不罷休”、“生性惡劣好折磨對手”、“與他交手先寫好遺書”等等各種莫名其妙的版本。
墨林當然不是故意把對手打殘、故意不讓他們投降的,他只是想用第一天測試一下,自己用多大力揍人才可以保證既讓對面喊娘又不用付“醫藥費”(雖然本來就不用付),主要是為了防止自己以後博弈斗的時候又像今天第一場那樣把對手打吐血。
所以,實際上,墨林後五場比賽,對面受的傷的嚴重程度是逐漸下降的。
但是這個名頭已經打出來了,墨林想解釋貌似也沒用了。
第二天,第三天,一直在重複相同的劇情,墨林突然覺得比比東這真是給自己送了份大禮,每天花個一分多鐘的時間,和六個人分別打一架,就能透過自己賭自己和各種賭鬥贏來的東西賺得盆滿缽滿,墨林覺得這玩意兒比買鎧甲掙錢多了。
一個星期之後,由於墨林的超神表現,大斗魂場將一切關於墨林的比賽的賭局全部改成了,
墨林能否在二十秒內擊敗對手,1賠1.3
墨林能否在十秒內擊敗對手,1賠2
墨林能否在五秒內擊敗對手,1賠5
。。。。。。
比比東坐在自己的房間裡看著墨林的戰績,又高興,又不高興,
高興是因為墨林是自己的弟子,未來是武魂殿的支柱,擁有輕鬆擊敗同級別魂師的實力當然是她想看到的,
可是墨林現在這麼強貌似和她沒什麼關係,她這些年也就是在物質條件上做了一個師傅該做的事情,而且她這麼安排日程,本來是想讓墨林吃點苦頭的,可現在這點完全沒體現出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