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朗克·奧古斯這幾天在亞歷山大港參加一個會議,也因此上了報紙。
不愧是大人物,不管走到哪裡都有人跟著報道,恐怕就連說了什麼話,吃了什麼菜都會有人記下來,日後若是成為泛西海的領軍人物,載入史冊,還會出現諸如格朗克語錄之類的作品吧。
白歌看了看報紙上,那表情嚴肅的格朗克議員,又看了看拉芙蘭澤。
“他手上有妖怪書?《狼之書》?”
白歌確認了一遍,妖怪書是超凡物品,而格朗克議員毫無疑問是升格者,他持有妖怪書,大概不會引起什麼麻煩。
“嗯嗯,我記得可能十幾年前,還是幾十年前來著?這個傢伙來到圖書館,《狼之書》就跟著他跑了,嚯嚯,這麼多年過去,他身上肯定經歷很多有意思的故事。”
“我記得之前有一次,《狼之書》的故事就像一碗香氣撲鼻的牛肉麵,湯汁濃郁,麵條勁道,牛肉軟爛,最開始入口是炙熱的辣味,隨後便是各種食材融合的滋味,最後還有回甘,一碗下去,人生百味蘊含其中,非常好吃!”
拉芙蘭的越說越期待,最後甚至捏緊了粉色的小拳頭。
“你快去幫我要回來,要回來要回來要回來!”
就像是老饕看到了美味的珍饈,就像怪盜看到了璀璨的寶石,拉芙蘭澤也變得激動起來。
“我......我嘗試一下。”
白歌抽了抽嘴角,答道。
格朗克議員可不是曼弗雷德少爺那般隨便能見到的人物,而且白歌也不是什麼正經見面,這涉及到了妖怪書,以及拉芙蘭澤這個奇怪的少女,難保不會引發更多的意外。
“這可是泛西海議會的議員,砂齒財團的董事,我覺得沒有那麼容易把書要回來。”
白歌想了想,又問道。
“《狼之書》大概有什麼樣的特性?”
按照白歌之前兩次的經歷,妖怪書大體上是造型古舊的書本,封面是不知名的動物皮革縫製而成,在書頁中有升格者的血液造成的痕跡,這種書本,格朗克會隨身攜帶嗎?
“唔唔,《狼之書》的持有者,嗯,能夠把握住命運的機遇!”
拉芙蘭澤搖頭晃腦,似乎在一邊回憶一邊說著。
“他們能夠洞悉命運的洪流,準確獲得機遇,也就是好運氣,走在路上會撿到錢,彎腰能躲過一場車禍,就連喝飲料都能再來一瓶呢。”
聽起來似乎是命運原型對應的能力......但為什麼叫《狼之書》?
白歌提出了這個困惑。
“因為這本書的持有者的運氣,是來自他周圍的其他人的,所以只要在持有者的身邊,就會變得不幸,最終讓持有者變成孤身一人,就像獨狼一樣,這本書之前的主人,也大多都是獨自一人死去,故事讓人感覺很寂寞呢。”
拉芙蘭澤解釋道,又託著腮,看向白歌。
“我能感覺到,《狼之書》距離我很近,肯定就在這個人的身上!”
所以之前傳聞的圖書館的牧羊人會用惡劣手段收回書本,其實就是拉芙蘭澤趨勢護工去不擇手段地催債?
白歌覺得自己似乎看清了一些傳說的本質。
“我會嘗試一下的......”
他姑且答應下來,同時想到,按照這個說法,格朗克議員的崛起也就有跡可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