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完成。
白歌瞥了一眼餐廳的方向,敞開的門裡能看到身著正裝的男男女女們正在談笑,氣氛融洽而美好。
別墅裡每隔一段距離就有一個監控攝像頭,大概只有房間和衛生間裡沒有佈置,聯想到這種宴會上偶爾會出現的桃色事件,白歌也能理解秦可畏堅持不在房間裡安裝攝像頭的想法。
他沒有放慢下來,而是直接上樓。
二樓只開了壁燈,略顯昏暗,來到這裡的時候,白歌又被三名便衣攔住了,這裡一般的訪客不允許入內,走廊裡的安保要薄弱一些,只有這三人。
“你也知道的,那個傢伙有可能冒充成其他人,我們必須十分謹慎。”
為首的那位便衣嚴肅地說道。
“請出示一下你的身份證和警官證。”
“好。”
白歌從口袋裡掏出了從熊偉身上偷過來的警官證,又從另一邊口袋的錢包裡拿出了身份證,一併叫了過去。
“嗯......”
那位警員比對了一下上面的照片,又開口問道。
“你報一下姓名,身份證號,警號。”
“......熊偉,身份證是XXXXXXXXXXXXXXXX,警號是456216。”
這些資料白歌都記在了心中,此刻自然對答如流。
“沒問題,頭兒就在三樓右手邊第二個房間。”
那警察正準備將身份證和警官證還給白歌的時候,忽然又收回了手。
“對了,順便問一下,你的身份證簽發日期是哪一天?”
“?”
白歌露出了些許疑惑的表情,但很快就答道。
“應該是新曆1146年7月23日。”
“......”
白歌說完,所有警員都沉默了。
“......你是假的!”
詢問的那位警員忽然叫道,伸手就要抓住白歌的手腕。
但白歌已經後退半步,右手撥開另一位警員,左手往身後一模。
嗖——
一張撲克牌從右邊飛出,令那位警員本能地雙眼一閉,試圖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