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內疑惑地看了眼史蒂芬邁克喬,芬森卻只是肯定地點了點頭:“相信我!以我的智商,這計劃肯定能行!”
於是,硬特最終沒有把球直接傳到芬森手上,而是傳了一個地滾球!
眾所周知,NBA的規則,球並不是一發出來,時間就開始計時的。
必須得有人碰到球,才會開始走表。
如果球發出來後一直沒有人接,那麼時間也會一直固定,這就是地滾球戰術的目的——節約時間。
若是芬森直接接球,那麼時間就會在接球的一瞬間開始跳動。
這意味著他從後場接球到完成投籃,只有3.2秒的時間。
可如果芬森等球滾過半場後再撿起來,那麼這3.2秒就非常充裕了。
雷霆隊的球員們也確實沒去管這個球,直接等候在自家半場,準備防守。
史蒂芬森就這麼跟著球走過了中場線。
一般情況下,球走過中場線後差不多就該撿起來了。畢竟,那已經算是深入對方腹地。
然而......
史蒂芬森依然沒有要撿球的意思,而是繼續看著籃球往前滾。
凱文.馬丁嚴陣以待,他也不敢輕易去撿球。
若是球沒撿到還失位的話,就會被對方找到得分的機會。
他可不想自己的對位在自己頭上打進壓哨球。
可又等了幾秒之後,馬丁發現......
這球媽的都快滾到自己腳邊了啊!
史蒂芬森咋想滴捏?他尋思等球滾得近一點,然後自己撿起來時虛晃一槍,騙過馬丁,便可以直搗黃龍,一步到胃,突破得分。
只要距離夠近,3.2秒的時間,足夠完成這一系列騷操作了。
終於,球滾到了三分線附近。馬丁看著越來越近的籃球,也管不了那麼多了。
搶他媽的!
於是,馬丁突然俯下身子,伸手去夠球。
他承認,他有賭的成分。
如果史蒂芬森比他先撿到球,那他將處於一個完全失位的狀態之中。
可這球都到手邊了,不撿也不行啊。
史蒂芬森看著朝自己撲來的馬丁,內心充滿了不屑。
你也是一個老江湖了,就這麼沉不住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