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看來這個世界上,確實有那麼一些人,堅持著他們所認為正確的事情。
而且,即使拋開風骨這種虛無縹緲的說法,卡特加盟開拓者,從刀樂的角度來看,也確實非常冒險。
卡特已經30了,他之所以提前跳出合同進入自由球員市場,就是為了能夠在狀態還好的時候,趁機再籤個長約兜底。
等新籤的這一份合同結束,四五年後,卡特34、35了,到時候哪兒還有人願意給他大合同啊。
因此,這幾乎就是卡特職業生涯的最後一份大合同。
而開拓者只能和卡特籤短約,這正好和卡特期望的背道而馳。
從現實角度來講,卡特也是不可能加盟開拓者的。
就算只和開拓者籤兩年,兩年後,卡特32歲,再想籤大合同也很難啊。
這兩年,算下來大概也有三千多萬刀呢。
卡特腦子秀逗了,放著三千多萬刀不要,來給韋恩當小弟。
“好吧,看來文斯最終會留在新澤西了,遺憾!”帕特森搖了搖頭,然後把一份合同遞給了韋恩。
“這是我們整理出來的合同,按照韋恩條款的頂薪,以今年的工資帽計算,起薪30%,第一年1594萬美元,每年最大漲幅8%。算下來就是......
五年大概9400萬!”
帕特森說完,自己都嚥了咽口水。
差600萬就一個億了!
新秀合同剛結束就能簽下一份億元左右的合同,時代真變了!
90年代的喬丹,整個職業生涯也就賺了9000多萬呢,而韋恩一份合同就賺了9000多萬。
真是水漲船高啊。
韋恩聽到這個數字,卻並不是特別驚訝。
畢竟是從那個億元合同亂飛的年代過來的。
而且,耐克的3億,確實是太紮實了。
即使是韋恩這份觸發了韋恩條款的頂薪,年薪最高的一年也“才”2000多萬。
耐克合同平均一年也有3000萬呢。
5年9400萬,這無疑是工資帽規則引入以來,史上最大的新秀續約合同之一。若是能籤6年,韋恩的合同金額都過億了!
但在韋恩看來,這也並不是很誇張。
不過確實,這已經是頂薪了。比起霍華德的5年8500萬,可是多了將近小1000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