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文幾人來到派出所。
經一名公安同志帶路來到孟川的辦公室,屋裡瀰漫著一股淡淡的墨水和紙張混合的味道,顯得有些沉悶。
孟川示意大家坐下,自己則坐在了辦公桌後面,拿起桌上的一份檔案,開始跟李學文幾人介紹情況。
“這兩天我們透過調查取證,已經查明瞭嬰兒父母的身份。”
孟川開口說道,“孩子的父親還有一個堂弟在世,叫趙大川,他願意撫養這孩子。今天把你們請來,就是想讓你們放心地把孩子交給他。”
李學文聽了,沒急著答應,問道:
“孟公安,能跟我們說說這趙同志的情況嗎?”
孟川點了點頭,說道:
“趙大川今年三十出頭,還沒結婚,孤身一人。家裡的條件不太好,但他對這孩子的事兒很上心,一聽說孩子的遭遇,就主動提出來要撫養。”
楊隊長在一旁聽了,皺了皺眉頭,問道:“那之前那筆錢財怎麼處理?”
孟川想了想,說道:
“原則上是遵從血書上的內容,那封血書可以算是遺書了。
但考慮到遇害人的堂弟家庭條件拮据,我建議你們可以拿出部分作為那孩子的撫養費用。
不過,這完全看是自願行為,我們不會強求。”
楊隊長看向李學文,他剛才會有此疑問,也是替李學文幾人問的。
李學文聽了,心裡對孟川的辦事公道很是讚賞,想了想,說道:
“孟公安,我覺得您的建議很中肯。
這些天的相處,我們幾人對這個可憐的小傢伙也挺中意的,
既然那位趙同志有需要,我們願意拿出一部分給對方。”
孟川聽了,臉上露出一絲讚賞的笑容,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