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多久。
在數日的追查下,諸長矜派去的人發現,原來夙臨仙在很早之前,便真的與江湖勢力的人有過勾結。
當年林灼灼與化名“楚贏”的諸長矜、盛玦,三人順便為了查證綠茶表妹姬螢兒為何會被人花重金綁架的原因,便去了落雪山莊。後來在那裡被一波波的殺手追殺,得知那是金家常年下達的對盛玦的追殺令。
也是到了現在,他們才知曉,原來落雪山莊的真正主人並不是那肥頭大耳的杜莊主,而是金家的嫡幼子,金之承。
而花重金綁架姬螢兒,則是夙臨仙讓那金之承做的。
金之承是金之煥同父同母的親弟弟,比試大會後金之煥身死,金之承秉承了金家復仇的思想,但又因為不成什麼大氣,陰狠足夠,計謀卻不行,這麼多年也只用下三濫手段收服了落雪山莊,一向沒敢有什麼大動作。
若非此次調查夙臨仙,還真不一定能發現她身後的金之承。
也就難能得知,堂堂一介太妃,居然想得出用肚子裡別人的孩子,來做這種沒什麼技術含量的碰瓷事件。
——沒錯,那孩子,正是夙臨仙和金之承苟且出來的。
諸長矜把這件事告訴林灼灼的時候,聽到“金家”二字,她總算沒那麼陌生了。
在過去與少年諸長矜、少年盛玦下山參加比武大賽時,那個腦子有坑的金之煥可是給她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呢。
於是林灼灼順嘴就問了句:“那個金之承曾經是不是還有個兄弟,叫金之煥?”
聞言,諸長矜還驚訝了一秒,“你怎麼知道的?”
“哼。”林灼灼對著鏡子描了描眉,滿意地點點頭,接著說:“你忘了我是什麼身份了?我可是天上來的小仙女,我知道的東西可多著呢。”
諸長矜坐在旁邊目光直直地盯著她,然後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已經快要晌午了,你還打扮如此惹眼,是想要去哪裡?”
林灼灼輕飄飄地看他一眼,紅唇微啟,道:“前兩天你不是怕我悶得慌,讓我把那些重臣妻女都招進宮,開個什麼賞花大會之類的活動?結束的時候我答應孫尚書家的那位,下午要去參加她長孫的百日宴。”
“……那還不急。”諸長矜目光落在她的唇上,慢悠悠地伸手在上面摁了一下,直男地說:“下次不要塗這個顏色。”
“為什麼?不好看嗎?”林灼灼朝他翻了個白眼,要是這廝敢說一句不好看,她立馬翻臉。
諸長矜自然不敢說不好看,而是酸溜溜地說了句:“不是不好看,是太好看了,塗上之後,像個美豔的小妖精,旁的男人見了,定會直直盯著你看,我不喜歡。”
林灼灼心情好了些,剛要開口再說點什麼,就聽這人繼續道:“而且,這個顏色的嚐起來不太好。”
“……”
“之前你帶著那些宮女們做的粉色口脂,味道還不錯,以後多塗粉色,好不好?”
“…………”
林灼灼無語地看了他一會兒,最後嫌棄地說:“果然,直男都是這種眼光。”
最後,諸長矜把人禁錮在懷裡,讓她知道知道,什麼叫“自作孽,不可活”。
午休過後,林灼灼乘宮輦去往孫尚書家。
關於落雪山莊,諸長矜則加派人手,直接發出圍捕令前去清剿。
只是沒想到,林灼灼在去參加的百日宴上,突然被人悄無聲息地劫持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