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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2 / 3)

“大家好,我是高光的室友——王大鵬!”

“大家好,高光學長鬍戈的發小——恨天高!”

……

同時粉絲數也從剛剛的接近九千已經突破到了一萬二。

再看到人氣最高的評論是胡戈時,高光也就釋然了。

作為一個重生者,而且前世一直在娛樂圈混的重生者,高光很清楚娛樂圈的新人合同有多差。

科班正常出道的新人合同還好一點,選秀節目的新人合同可謂是離譜至極。

說賣身契都是誇獎。

越大的娛樂公司,合同條款越苛刻。

除非已經取得了一些成績,或者娛樂公司特別看好,不然制式合同對新人來說就是坑。

高光想過等明天的節目播出後可能會有娛樂公司來找自己,但沒想到會這麼快,今天晚上就找上門來。

聽到高光提起學校,張曉望心裡很清楚高光是找了個託詞。

凡是參加《超級男聲》的選手,三十二強之內都能跟娛樂公司簽約。

從申藝過來的,不可能不知道這件事。

“這樣吧,我這邊最高的許可權就是B合同。只要你同意,明天上午我就帶著合同過來找你。我可以給你保證,只要你簽約,公司會不惜一切代價幫你奪得《超級男聲》的冠軍!另外,你剛剛上傳酷音的那首歌,最少兩個大推薦!包括你以後的歌,只要釋出,酷音推薦最少兩個起步!”

張曉望接著開出他的條件。

“高光,我知道你有才。但是,這個合同已經很有誠意了。新人直籤B級合同,還有這些附件條件,別家是不可能開出來的。黃源你知道吧,他早就跟輝煌娛樂簽約了,所以他一直是《超級男聲》的種子選手……”

其實今天下午高光表演的時候,張曉望就在錄製現場。

當時看到高光的表演,張曉望就決定要把高光簽下來。

優秀的創作人是極為難得的,哪怕目前高光只有這麼一首歌。

只要高光能再寫一首差不多的歌,那麼他把高光簽下來就絕不會虧。

這麼晚聯絡高光,是因為需要調查高光的資料以及確定要給高光什麼樣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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