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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收到稿費 (1 / 2)

盛年不重來,一日難再晨,及時當勉勵,歲月不待人。陶淵明

轉眼間就到了12月中旬,14號,星期五,下了班車,李天然和同學們揮手告別後,沒有回家,反而往另一個方向走去。

李天然大步流星的來到了郵局,用顫抖的手接過了前世今生第一次收到的稿費,一張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取款通知單,1402元。

李天然寫了一萬五千多字,《男生女生》的稿費是千字100元,扣掉個人所得稅,還有1402元。

國家規定個人稿費的納稅辦法是,不超過800元不納稅。

超過800元,不到4000元的部份按超過800元的部份的14%納稅。

超過4000元的按全部稿酬的11%納稅。

李天然也沒有想到,這第一次的試驗性投稿,竟然如此順利。

李天然激動的開啟了收稿回執,因為李天然的文章比較長,所以分成上下兩篇,兩期釋出。

李天然拿著取款單,去銀行取了錢,興奮的計劃著這筆錢該怎麼花,首先想到的是給父母買禮物。

仔細想了下,還是算了,畢竟自己寫的是言情文,作為一個沒戀愛過的初一學生,如果告訴了父母,肯定會被各種追問怎麼寫出來的。

甚至會懷疑自己早戀,繼而有可能阻止自己繼續寫作。

事出反常必有妖,自己最近變化已經夠大了。

父母雖然也很開心,但是再收到言情文的稿費,就有點誇張了,父母肯定接受不了,也許會產生懷疑。

李天然自然不想讓父母懷疑自己,於是決定暫時隱瞞。

打算下次投稿,變下題材,寫一些,美文、童話、報告文學等型別的文章。

改投像《萌芽》、《少年文藝》這種家長覺得孩子應該看的雜誌。

到時這種正能量的文章被刊登了,就可以告訴父母,光明正大的寫作,給他們買禮物了。

言情類的故事,李天然以後就偷偷寫,這方面的收入自然就不告訴父母了,這樣也能避免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和爭吵。

“哈哈,這算是秘密資金嗎,算嗎,不算嗎?”李天然想到前世愛看的韓劇中,經常有貪官、財閥收取使用秘密資金的事,笑了。

什麼也沒買,李天然回到家,把100元的整錢裝到了信封裡,用透明膠帶把信封貼在了寫字檯抽屜靠牆那邊的底部藏了起來。

至於明面上攢的飯錢則是放在抽屜的一個小盒子裡,媽媽趙月是知道的。

晚飯時,李天然給爸爸媽媽講了學校裡發生的趣事。

語文課的時候寫作文,題目是我的老師。

坐在李天然後面的王洪亮,寫了這麼一段,“......老師,您就像辛勤的園丁,送走了一廟又一廟的學生,3年後,您又要送走我們這廟......”

他把“屆”寫成了廟,然後語文老師給他批註“等送走了你們這一廟,我就不當園丁,改當方丈了……”

爸爸媽媽被逗的開懷大笑。

晚飯後,李天然開始寫作。

這次寫的是一個,主角的媽媽因為一場意外去世後,因為不忍心和幼小的孩子分別,沒有選擇投胎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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