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算李勝龍自己的創新了。
李勝龍對春玲道:“春玲姐你往後就炒爆米花賣,可能不會有奶茶賺的多,但是也不會少,你賣的越多我給你提成。”
春玲感動半天,才答應:“好,謝謝你勝龍,謝謝你還肯用我。”
“說這個幹啥。”
李勝龍給春玲扔了八百塊錢,說是讓春玲去置辦出攤用品的,但春玲也不傻,那些東西才能花多少錢,三輪車借和租都行,其他的不會超過三十塊。
李勝龍這是給她賠償。
“這個我不能要。”
春玲跟李勝龍撕吧起來,李勝龍賽給她,道:“我不喜歡撕扯,春玲姐你拿著吧,破家值萬貫,你還要養孩子呢?”
“一定要讓孩子上學啊,眼界就不一樣了。”
“好!”
最後春玲還是收了錢。
當李勝龍和劉麗鵬要回去的時候,鐵大門裡面套著的小鐵門開了。
一個穿著藍色花布衫,青色褲子,打扮很乾淨整潔的婦女走了進來。
她手裡還牽著個六七歲小男孩。
“你們買了這個房子嗎?我是你們鄰居啊,做什麼呢,這麼香。”
這婦女雖然不老,但是也不是特別年輕,可能是孩子的奶奶。
小男孩雖然長得白胖可愛,但是眼珠子自從進來後就賊溜溜的看,腳還不安分的剔著院子裡的轉頭,不像是個老實孩子。
而且李勝龍對這種不請自來自來熟的人不是很喜歡。
她沒說話,春玲倒是挺熱情的,道:“我們租的房子,打擾到您了嗎?”
生死時速我看會失敗,我先發吧,一會該,免得失敗。
我現在都不敢立範了。
上幾天說很快可以碼字,然後當天下午,孩子又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