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他們都很單純。
陽光千絲萬縷而下,穿過梧桐葉子,十分漂亮。
如畫一樣。
他記得母親只去過莊園一次,在他回來說,他喜歡上一名小男孩時,母親去了莊園,當時,她母親對他的教育很開明,但當時他在叔叔身邊是當臥底的。
他母親怕他結實不好的人,親自去看一看。
這張照片,就是那時拍的吧。
他都不知道。
當年,她來的時候,他帶陸臻走得遠遠的。
因為他用了假名,叔叔根本就不知道,他是媽咪的孩子,以為他是他兄弟的孩子,他媽咪是以政府的名義來和他商談事情。
後來,陸臻在莊園無意中衝撞了母親。
他並不在場,陸臻被叔叔帶下去,關在小黑屋裡,足足打了十個耳光,打得小陸臻視網膜出血,敷了三天的藥,他眼睛裡的淤血才散開。
陸臻把罪名都怪在母親身上。
母親卻很喜歡他。
只是,那時候,陸臻是叔叔的養子。
他管教孩子,外人無權干涉。
諾蘭恨不得,剁了他的手。
他一直遺憾,沒有一張屬於他們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