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小匕首,夾在圖書裡。
這是當年,他離開小鎮的時候,身上所帶的東西,就這兩件,儲存這麼多年,都不敢去碰,怕想起過去那些事情,對他而言,過去的事情,全是痛苦。
快樂的時光,只有那麼一兩個小時吧。
鮮活的記憶,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兩個小屁孩,在山野間玩耍,那是他唯一幸福的時光。
他的名字叫丹尼爾。
所以,後來,他也給自己娶了一個英文名字,也叫尼爾。
他一直都沒忘記過。
只是不斷說服自己忘記罷了。
當年,他只想利用丹尼爾。
因為,丹尼爾是養父親戚的孩子,在那座莊園裡,很有權利,他想利用丹尼爾逃跑,僅此而已。
僅此而已,沒什麼感情,也沒有什麼期待。
只是,當丹尼爾說出,不想再見到他的時候。
為什麼,如此難過?
諾蘭被陸臻叫到酒吧的時候,他已經喝了四瓶伏加特,臉頰微紅,諾蘭大驚,慌忙奪下酒瓶,陸臻喝得快,又喝得很猛,有些酒精上腦。
“陸臻,我真想一巴掌扇死你。”諾蘭沉聲說道,還有一瓶酒沒開,諾蘭丟開了,陸臻靠著沙發一笑,微醉之態,更是迷人。
“我還沒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