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醫院後,林浩見到了昨天給蔣媛媛做手術的那位醫生。
醫生將林浩帶到了辦公室裡,轉而拿出一張上面有蔣媛媛簽名的遺囑。
“這是蔣媛媛在手術室裡說的一些話,她點名要你來替她完成,你先看看吧!”
林浩十分不解的問道:“她當時情況那麼嚴重,怎麼還能留下遺囑啊?”
醫生點頭回道:“是,她當時很虛弱,她也知道自己的情況,所以主動放棄了手術,然後說了遺囑上面的這些話,是我幫助她寫下來的,最後她簽了字。”
林浩緊皺著眉頭,將遺囑結了過去。
其實這嚴格意義來講並不能算遺囑,只是蔣媛媛在生前說的一些話。
上面寫道:
第一,我不想被火化,我的身體可以捐獻給醫療機構,包括我所有的器官,我不想就這麼不明不白的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第二,不用太去追究肇事者的責任,生而為人,大家都不容易。
第三,我家裡人不許插足我所有的選擇,我的後事一切託付給林浩。
第四,我所有的財產和肇事司機一定的賠償款全部交給林浩處理,他有絕對的分配權。
就這麼簡單的四句話,林浩就已經能夠看出蔣媛媛是一個多麼細心的人。
能夠在那樣的時刻還能想到這些,這足以說明她很冷靜,也考慮得很清楚。
看完後,林浩長吁了一口氣,心裡頓時沉重起來。
稍稍緩解了一下情緒後,林浩才向醫生問道:“這個在法律上算數嗎?”
醫生嚴肅的回道:“嚴格來說不算,但是當時情況特別,而且蔣媛媛也具備民事行為能力,透過口頭傳達的方式立下遺囑,加上有公證處的簽名是合法的。”
“所以我現在就是她的遺囑繼承人了,是嗎?”
醫生點頭道:“是的,蔣媛媛當時點名是讓你來繼承她的遺囑。”
醫生說完,停頓了一下,又補充道:“當然,你也可以選擇拒絕。”
林浩又長吁口氣,沉默下來想了想。
想起蔣媛媛的家人,這輩子都沒有對她好過,如果這個時候自己選擇拒絕,那麼蔣媛媛的家人肯定不會按照蔣媛媛立下的遺囑去完成。
她都那麼信任自己,那麼自己也沒必要再去糾結那麼多了。
考慮清楚後,林浩終於點下頭說道:“好,我同意接受她的遺囑繼承。”
這時醫生拿出一個女士挎包,對林浩說道:“這是蔣媛媛的隨身物品,你現在可以帶走了,裡面有她的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