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刑風拿出來的這十五支“戰術型”AKM突擊步槍,必須當做樣板槍,免費讓他們帶回去試用,為期一個星期。
第二,人和貨輪可以免贖金返還,但根據他們的風俗,既然上了船,那就必須拿一些錢財下船,不然會有不吉祥的兆頭。
這有點像國內的迷信,關乎運程之內的玩意,也有點像“三隻手”行業的習慣——賊不走空,否則會帶來黴運!
針對這一點,刑風很豪邁的掏出六根一兩的金條,一人給了一根,說是送給他們的禮物。
其實也就是收買人心,好讓他們回去之後,在首領面前多多爭取下,甚至到別的相熟海盜組織中,推銷下他的軍火。
捨得孩子才能套住狼,這是一名商人想要做大自己的生意,必須具備的一種“投資心態”!
剩下的兩根金條麼,自然是讓他們拿回去的彩頭!
最後的第三條,帶著一點不穩定性,卻也是必要的措施——
刑風這邊需要留下一個人,跟著他們返回索馬利亞海軍陸戰隊的“老巢”。
說的直白點,那就是需要一個人質,以免到時候把人和船,都交給了刑風,可到時候刑風來個失聯。
或者是出爾反爾,像其他軍火商一般,把談好的出售價格提高。
比如事後把價格提高到1000美金,這個讓他們放了捨不得,買又很心疼的價位,這將會導致他們陷入很被動的局面。
這群海盜之所以答應刑風,不要贖金就把綁架的貨輪和人質交還,看中的就是這些低價的高檔貨。
至於合同什麼的,那還是省省吧,本來就是個不合法的事情,哪來的具有法律效用的合同書。
……
這三個馬里奧提出來的要求,第二條刑風當時就拍了板,第一條也沒多大問題,可是第三條就有點麻煩。
首先,這不是怕死的問題!
刑風這群兄弟和召喚出來的冷風莊炎,都是個頂個的悍將,進入一個小小的海盜營地而已,根本算不上什麼事。
大家之所以都一臉苦鱉,無非就是想到了非洲部落的“美食”,那種黏黏糊糊、分不清食材的極品美食。
幹海盜這個職業的人,不用想,肯定不可能會住在城裡,這不僅不方便出海,更是多了一層束縛。
這就代表著沒有餐館可以就餐,很可能居住和居住在海盜部落裡,誰去做這次的“人質”,那就避不開這種神奇的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