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不動手,跟著過來做什麼?
“這是野蒜苗,用來提香的。”
衛義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
“不過你是如何知道野蒜苗可以吃的?”
據他所知,他們一行人之中,只有她一人知道野蒜苗這種東西。
江雲萱挖野蒜苗的手一頓,一時間竟不知該如何回答。
原主是宗主的孫女,自小便養在宗門。
別說野蒜苗了,就是家養的蒜苗,她都不一定能說得出來。
江雲萱抿了抿唇:“宗門的廚娘告訴我的。”
“說是山中有一物,同蒜苗相似,名為野蒜苗。”
“原來炒菜,極香。”
衛義:“這樣啊。”
江雲萱點頭:“嗯,我自小便喜歡做飯,所以時常往廚房裡面跑。”
“但又不想旁人知道,所以每日都要找各種由頭去廚房,為的就是學做飯。”
原主喜歡往廚房裡面跑是真的。
但喜歡做飯卻是假的。
她去廚房,不過是為了找機會往錦瑟飯菜裡面下些巴豆。
想叫錦瑟在大庭廣眾之下出醜。
但一直沒有成功。
衛義蹲下身,眼中有些疑惑:
“學做飯為何不想讓旁人知道?”
江雲萱:“習武之人,日日往廚房裡面跑,是何道理?”
衛義不大明白這話的意思,卻也沒有追問,而是盯著自己寫挖蒜苗的手。
她的手十分纖細,白白嫩嫩的,似乎稍微用勁一捏,便會破開。
蒜苗生在地底下,早上的晨露又讓土地有些溼潤,有些難挖。
所以江雲萱一雙手上滿是泥土。
襯得她手指關節愈發白皙好看。
他一時間竟入了迷。
“你的手,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