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亮那邊,又有個大肚子外室不知何時進門,寧老太太也不放心將兩個孩子交給永亮。
永亮之母曾上小四合院叫兒子回家,還讓他早曰娶自己外甥女過門。
結果永亮只肯承認表妹是外室,不答應娶為妻;永亮之母氣個半死,可也拿永亮沒法子,便直接僱了轎子,將大肚子的外甥女抬到小四合院。
這個姨表妹,本是圖高門大戶的富貴,才在姨母的攛掇下放下身段勾引表哥,沒想到表哥卻被攆回本房,名下連一畝田產都沒有,連這棲身之所也是租的。
她悔之不已,卻又無可奈何,只好壓下滿心不滿,重新拉攏永亮。
永亮恨自己的同時,也沒了憐香惜玉的心思,直言自己要為髮妻義守三年。表妹這裡,若是願意留,他也能供一碗飯;若是不願留,待生下孩子後,可以有他發嫁。
姨表妹見他如此絕情,少不得再次搬出永亮之母。
姨表妹在心存不甘時,也是有了其他心思,誰不想吃香喝辣。可表哥即便掛著工部差事,可俸銀有限,家無恆產,她這般年輕,又有幾分姿色,實不願跟著苦熬。
永亮之母卻不信永亮精窮,這些年來只永亮手指縫裡漏出來的,都使得他們這一房買田置產,呼奴使婢。
畢竟做了十多年家主,要說全無私房,那誰信?
就算銀錢真的不多,只永亮名下的衣服飾品、古董字畫,也是價值不菲。
於是,永亮悲劇了。
她的生母,理直氣壯地來為外甥女出頭,要分兒子一半身家。
按照她的說法,即是他不待見,就不留著自己的外甥女在這裡討他嫌,可畢竟有了他的骨肉。即便生下孩子,再走一步,就憑清白不在,哪裡還能尋到正經人家。
顧念夫妻之義也好,還是想著骨肉之情也好,永亮還是當給表妹預備一份嫁妝……聽說鬧得很熱鬧,永亮這邊只肯給一百兩銀子,遠達不到永亮之母的所求。
永亮之母不忿,差點要去衙門鬧,最終被永亮之父攔下。
永亮之母不甘,可永亮又閉門不見,她便放出話去,要用“忤逆不孝”的罪名收拾永亮。
有兩個族人,不知是出於同情,還是出於想笑話,到永亮跟前傳話。
永亮什麼話也沒說,只是取出兩張文書拿給兩位同族看。
一張是當年永亮過繼時,永亮父母按過手印的契書,上面書著自家四子,家貧難養,情願將四子過繼他房,從此父子、母子再不相干。還標明瞭寧老太太付給兩口子的一筆恩養費,算是不讓他們夫妻兩個白養兒子一場。契約書最後一條,註明永亮與他們夫婦再不相干、生死不問的字眼。
看得那兩個族人眼睛直髮愣。
這哪裡是過繼文書,這明明是賣子文書。
另外一張,是九門都統衙門提供的另戶證明。
永亮在寧老太太這房名下另戶,讀力成支,做了旁支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