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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清譽 (2 / 3)

陪著過來的小廝叫何山,是莊子管事的兒子,年紀十三、四歲,看著很是機靈。

他的曾祖父就是何茂財,早年就替曹家打理溫泉莊子的老管事,已經故去。

康熙四十八年,曹顒整合昌平莊子時,感念何茂財忠義,曾劃出七頃地贈與何家。

同高門大戶比起來,七頃地或許不值一提,可擱在尋常百姓家,就是不菲的家產。佃出去,每年的租銀也能有二、三百兩。

何茂財卻不肯忘本,依舊叫子孫在曹家當差。

可他兒子身子不好,去得早,直到他孫子長大,曹顒覺得是個穩重妥當的,才又將這邊的莊子交給其打理。

何山雖住在昌平,沒有進曹府當差,可他常隨著他老子進城往曹府送菜送花,也給長生與天寶請過安,所以幾人還算相熟。

見天寶瞧著兔子稀罕,何山就四下眺望,尋了一隻才出生沒幾曰的幼兔,開了兔籠取了,放在天寶手中。

天寶接著,捧在在懷裡,用手撥拉兔子耳朵。

“七叔,為什麼祖母不帶六弟過來?六弟最喜歡兔子,上回他養的一對兔子死了,他還傷心了好幾天。若是看到小兔子,指定歡喜。”天寶看著兔子,想起天豫,問道。

長生挑挑眉,想著怎麼回答小侄子的疑問。

不只天寶惦記天豫,長生原本也想著能帶天陽過來。

可是聽說春華不來,李氏與初瑜婆媳都默契地沒有提起帶東府孩子過來之事。

東府曹項這房,共有子女三人,綠菊所出庶長子天陽,堂兄弟排行第四;春華所出的兩個,嫡子天豫為長,排行第六,嫡女為幼,叔伯排行第四。

不帶天豫的原因,自然是因為孩子年歲小,也怕春華惦記,李氏婆媳不願多事。

至於沒提帶天佑,也有思量。

長生還就這個問題,問過李氏。

李氏回答得苦口婆心,她是這樣說的:“長生,你要記得,天陽與天豫雖不同母,卻是一父所出的親兄弟。在你們小一輩中,也本當他們兄弟兩個最親近。因年齡緣故,你同天陽、你侄兒同天豫往來的親近些,卻也是疏不間親。天豫還小,你四嫂是不放心離了眼跟前的;天豫既不能帶,那自然也不好厚此薄彼地帶著天陽。往後你們相伴著長大,也要記得這點。你們叔侄作伴是作伴,可你心裡最親近的當是你哥哥一家,天陽最親近的應該是他弟弟妹妹。若是遠近親疏亂了,即便是自家血脈,也容易出是非。”

聽李氏講了這許多,長生若有所得。

無非是嫡庶兩字鬧的,若是天陽也是嫡出,年歲也大了,伯祖母帶出來幾曰,又哪裡有那麼些顧忌。

而且,李氏提醒他遠近親疏,並非是擔心長生同長兄一房疏遠,而是提醒他不要讓天陽依賴西府。

那樣的話,春華作為嫡母處境尷尬,也影響四房一家和睦。

雖說長生心裡抱怨母親與嫂子想的太多,可是也沒有多事非要帶著天陽。

在他看來,四哥本身就是庶出,聽說小時也吃過苦頭;要是四嫂真慢待庶長子,那別說旁人,四哥就不能答應。

說不定憐惜天陽身份,四哥還要偏疼些。

他卻不知道,翰林院是最講究規矩禮教的地方。此時的曹項,正坐在家中,手中拿著的天陽的功課。

納母婢為妾,婚前生子,這兩條在世人眼中並不少見。

可對於講究禮儀道德計程車人來說,這兩條都是德行有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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