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珏這些曰子,很是意氣風發。
他剃了須,染了發,只覺得做新郎官時,也沒這麼意氣風發。他腰間掛著的鴛鴦荷包,早就換成了簇新的葫蘆形荷包,藍底褐邊,壓金繡錦,帶著幾分奢華。
這荷包,再配上他從頭到尾一襲新衣,腳底一雙新靴子,看著添了幾分富貴氣象。連客棧的夥計,每次都要多到孫珏面前露兩面,殷勤小意。
孫珏雖囊中不足,仍不忘擺大爺的款,叫七祿絞了塊五兩重的元寶,將碎銀子裝了半荷包。
要是在“乾妹妹”面前,就大方得很,或者丟給客棧夥計一塊,或是丟給“乾妹妹”身邊的老媽子一塊。
他這身行頭,都是他這新認的“乾妹妹”所贈。
他這“乾妹妹”,孃家姓花,夫家姓王,徽州人士。她年歲不大,雙十年華。她丈夫在張家口做生意,在髮妻亡故後,使人從老家又說了一房填房,就是花氏。
不想,數月前她丈夫染疾,一病嗚呼。
她本要收攏丈夫的產業扶靈歸鄉,卻是被繼子與管事聯合排擠,無奈之下,只能帶著嫁妝與私房銀子暫避京城。不想繼子仍是不休不止,使人追到京城來,圖謀她手中銀錢。
她身邊只跟著一個婆子,一個剛留頭的小丫鬟,遇此境況,只有嚶嚶哭泣。
正好被孫珏見到,出頭喝退王家“惡僕”,才使得花氏得以周全。
孫珏雖被花氏姿色所誘,又惜她境遇可憐,可是開始時並沒有想要如何。
他也是讀了多年聖賢書的,即便好色,也知道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
這偷孝中寡婦之事,在窮鄉僻壤、訊息閉塞之地,神不知鬼不覺做了還可;這在京城首善之地,客棧之中,他還是曉得分寸。
因出門在外不便,花氏沒有一身縞素,但是隻著淡青色素衣,映襯著人從容淡雅。
孫珏不過是藉著“關照”的名義,多往花氏處跑幾遭,用眼睛吃吃豆腐,言語間調笑兩句。
不過,在聽花氏的婆子抱怨兩遭後,孫珏的色心就開始蠢蠢欲動。
這花氏出嫁的時候以為自己是做填房,結果丈夫死了,聽繼子所說,才知道丈夫壓根就沒有將她入族譜。
她當年出門子後,就隨著丈夫北上張家口,婚禮從簡,所以竟是說不明白。
如此,“名不正言不順”,即便被繼子所欺,她也只能含淚往肚子裡咽了。
孫珏想到的卻是旁的,既然花氏是妾,不是妻,那這孝期不孝期的,就不用太當回事。
除了美色使人生銀念,還有就是財帛動人心。
聽著花氏的意思,是想等到明年春暖,買船南下,帶著這一大柱銀錢回徽州孃家。
如此一大塊肥肉,送到孫珏嘴邊,怎麼還能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