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來說這是手機的問題,但實際上榮意代言導致更多人購買該款手機。其中受傷的使用者裡,就有榮意的粉絲。
哪怕小城時代及時公關補救,榮意也公開道歉,並且賠償醫藥費和補償費之類的費用數百萬。
效果肯定有,負面新聞依舊存在。
還有一部分傷的心的粉絲卻無法挽回了。
正是在手機出了事故之後,榮意的事業也遭遇了水逆期。
接下來多部電影遭遇滑鐵盧,直接撲街。
包括代言的產品銷量也不佳,兩部網劇同樣GG。
再然後,小城時代讓榮意壁虎斷尾,低調返回歌壇。直到榮意穿越解約前,人氣一直都在走下坡路。
“琳姨,這件事情也不怪你。當年我就是膨脹了,被天價代言費給刺激到了。”榮意不可能甩鍋的。
“過去的事情,都過去了。我總不可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吧?該接就接吧。要是華星的品質都信不過了,那以後我再也不代言任何電子產品了。
不僅如此,我會捐五百萬到天意慈善基金裡面用於維權。也就是說我代言的華星手機出現問題,使用者提出的訴訟合情合理,那我會支援他們維權。不設上限,希望這一條您能跟華星方面提一下。”
榮意這句話,也就是在說。
代言華星是李琳初步定下的,但實際選擇權在榮意手裡。
出了問題,他一力承當。
當然了,他最後這個要求有點兒過分。
可對方要是不同意的話,那麼就不籤合同唄。
好聚好散。
“你這個有可能會讓部分使用者鑽漏洞,以‘弱者哭訴有理’來騙錢啊,到時候你跟華星都會受到負面影響。尤其是你名氣太高,很容易被人針對,將問題誇張化。”
李琳明白榮意的想法,但這種選擇並不可取啊。
很容易滿腔熱血餵了狗。
“古代城門立木取信於人固然好,但如今涉及鉅額錢財問題就容易出事了。正確的方式是使用者出了問題,由華星方面解決,絕不會讓任何消費者權益受到不公正待遇。
如果真出了問題,華星裝死不解決的話,那你就要站出來替使用者維權,這是你的責任。
但我認為,如果華星是這種短視的公司,那早該黃攤子了。”
李琳較為理智的發言,不可能盲從榮意的想法。
“之前你專輯成功之後,也有部分手機廠商找你代言,但都被我婉拒了。代言費很多,但是合同要求也很多。尤其是規定的推廣營銷活動也很多,你會忙不過來的。”
榮意明白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