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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天價歌 (2 / 3)

更何況一般歌手撈金的手段是諸多商業演出,妄圖憑藉一首歌賺大錢的可能性很小的。

“不用五百萬,直接定價為一千萬吧。又不是全花我的錢,公司也得有所付出的。再說了你的歌曲很搶手啊,得到便是賺到。”

蕭笙對錢這方面無所謂,他去那些舞蹈或選秀綜藝當評委,一季隨隨便便就是幾千萬的收入。別的不說,之前他們三人合作的《光榮》,也讓他吃了一波紅利。

雖說他轉型綜藝咖和演員挺久了,但商演撈金時依舊得唱歌啊。總不可能在商演的時候跳舞和表演一段戲吧?

他以前倒是有單曲發行,可只是粉絲較為喜歡,沒有出粉圈。

何雲澤也表示了肯定:“我也同意這個說法,雖說我開了個人工作室,但京華是有股份的。同時這種虛報,會給別人一種有機可乘的錯覺。”

“不過要注意一個問題,那便是防止有人帶節奏說你貪錢,連老隊友的錢也賺這麼狠。”

娛樂圈從不缺渾水摸魚的,圖樂子不怕事大的人。縱使蕭笙何雲澤闢謠也未必有用,有一小撮人總會相信陰謀論的。

“這是一個問題,但其實很好解決的。只要歌曲不錯,網友們就會忽視這些事情的,而會認為物有所值。”榮意點點頭。

他自然也想過這方面的後患,但也沒辦法解決啊。想要做到讓所有人滿意,是不可能的。

“對了,歌曲我會盡快給你們的。之前你們在微博上要再合作一把,我有所準備的,只是沒想到現在用上了。”

小笙:“行,我很期待屬於我的新歌。”

老澤:“同上!”

榮意口中的很快,其實只隔了一天。

給他倆的歌曲質量不說極高,但也頗為出彩。尤其是給蕭笙那首歌,是男女合唱的甜歌。給何雲澤那首歌,榮意個人挺喜歡的。

這種‘鉅額買歌’的合同,並不是他們三個人決定就可以立馬搞定的,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會由工作人員和律師解決協商相關事宜。

但這種既定事宜,基本上不可能出現變故了,自然以何雲澤工作室和蕭笙團隊也就開始放風出去。

面對網友們是以三人再合作為噱頭,稍稍提了一句買歌的天價費用。而面向圈內人士,則普遍說是榮意提名金曲獎後的新歌,以及高達千萬天價的合作。

那些有意向跟榮意邀歌的人一打聽,蕭笙何雲澤兩人各自花了一千萬買歌是真事後,也就打消了這種‘搏一搏單車變摩托’的念頭。

跟榮意不算熟悉的,這價格起步都得一千五百萬往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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