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的對話我聽得清清楚楚。
兩個人正好利用。
尤其是這種要反水的人。
“現在我們怎麼辦?”
“找人倒是好找,不如我們把姓周的拿下,然後跟他要錢跑路!”
“你瘋了吧你,這傻逼都被姓周的搞了,我們搞他不是找死嗎?”
“你懂個狗X!我認識一個老闆……”
既然知道了南一華的所在地,那也沒必要在這裡等下去,他手裡不是還有金條美元嗎?那就好,等著他把金條美元拿出來的時候我再動手。
跟隨南一華的兩個小弟開著車離開。
我也回到市區,計劃著怎麼把南一華拿下。
就在我們剛下車的時候,有一輛麵包車停在路邊,車門一拉,從車裡足足跳出十幾個人拿著棍棒的傢伙,其中有兩個人還帶著槍。
他們沒有任何猶豫,對著我們就是一槍。
我們立刻躲在車後,車玻璃被打碎了。
對方還真是亡命徒,開槍都不帶猶豫的,其中有個人大喊,“兄弟們,拿下他們!”
我一看情況不對,也從身上掏出了槍,也沒打人,衝著天上就是兩槍。
對方拿的是火藥槍,但我拿的是手槍,他們顯然沒想到我會帶著槍,趁著他們愣神的時候,我們貓著腰跑到街後。
雖然已經是深夜。
但我們這裡離酒吧街很近,甚至就是一座不夜城,聽到槍聲人們尖叫著跑開。
那群混子也意識到情況不對,放慢腳步,麵包車按了兩聲喇叭,這些人逃了回去。不過,槍聲卻把附近巡邏的警車引了過來。
我帶著玉春樓和初畫鑽進了酒吧。
初畫去了別的地方。
酒吧裡沒有勁爆的音樂。
昏黃的燈光一閃一閃。
有個長髮歌手正抱著吉他自彈自唱的英語歌曲《昨日重現》。
舞池裡的人很多,男男女女抱在一起,其中還有幾個金髮碧眼的外國佬。
無論是八十年代,九十年代,還是現在,因為國內對槍支的管理過於嚴格,所以只要涉槍,人們就非常恐懼,但是酒吧裡的人不一樣,尤其是舞池裡的那些男女,他們都有一種娛樂至死的心理,即使外面打架死了人,他們也不在乎。
這就是現實。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除非事情發生在自己的身上。
外面的街上來了不少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