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警官火速趕回警局,還沒進辦公室,就聽警局吵吵嚷嚷,亂做一團。
“怎麼回事,都給我閉嘴”曹警官一嗓子把大家都震懾住了。
辦公區瞬間靜的出奇,曹警官大步流星的進來,冷眼掃過兩個西裝男——是那兩個律師。
看著文質彬彬的,沒想到爭執起來,比當街的潑婦都不差呢,真是開眼界。
曹警官正色質問到:“你們兩個在吵什麼?當事人請你們是辯護,不是吵架,你倆吵出什麼名堂了啊?”
“曹警官好,我是張律師……”
“知道,說重點”曹警官擺擺手,打斷了鄭軍代理律師的自報家門。
賈如鵬的律師他見過,那會兒局長電話裡說鄭軍的律師來警局要申請取保候審。
他不是鄭軍的律師還能是誰?
“鄭軍要轉為汙點證人,指控賈如鵬謀殺李輝,僱兇毒害王麗麗。”張律師說的義正言辭,就好像代法官在審判。
大家聽了,並沒有表現的太驚訝。這讓張律師有點詫異。
在他的預想裡,警察最願意聽這訊息了。
白白送來證人,說不定證人還能帶來證據,尤其這種深入涉案的同謀,最後關頭反目,警察基本等著結案了。
還用費力破什麼案啊,想知道的,汙點證人都能提供。
要說這個訊息確實是爆炸訊息,只不過警員們聽他們爭執半天了,包括剛進門的曹警官聽他們你一句,我一句,唇槍舌戰,好不熱鬧,也聽出個大概了。
這時候再說什麼,也不會讓人吃驚了。
況且,這種情況下的撇清和指責,完全是當事人的自保手段。
情急之下的惡語中傷,又有多少可信呢?
“曹警官,我是楊律師,我當事人賈如鵬指控鄭軍謀殺李輝,王麗麗。”
這兩個人果然撕破臉,對簿公堂了。
“證據,轉為汙點證人可以,指控得講究證據,沒證據那是誹謗”曹警官抬眼掃向面前的兩位律師,厲聲開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