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希望有解藥。
她真的很值錢。
對方願意出三十兩銀子。禮錢給一半,成親後再給另外一半。
爹開心的很:“嫁一次,能得三十兩。要是嫁十次,就是三百兩。等有了錢,咋們就多蓋幾間房,讓兒子住的寬敞些。家裡條件好了,不愁沒有媒婆願意說親。”
娘心情不錯,有些意外:“倒是沒想到對方能出這麼高的價。”
他們幻想著以後。
脫貧的以後。
沒有人記得,她是個人,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不是一件貨物!!!!!!
三十兩當然很多了。
省著點花。
能花好幾年。
可是再怎麼想讓弟弟們住的寬敞,他們也沒有資格犧牲她!!
憑什麼!!
孩子是她生的麼?
是她的責任麼?
爹孃生了孩子,沒有辦法給孩子更好的生活。一點都不內疚。反而整天算計著怎麼賣女兒。這和養牲口送去屠宰場,有何分別?
她很氣。
想娶她的,是個大戶人家的少爺,自打出生起就瘋瘋癲癲的。娶過幾門親,都被他給弄死了。上一個妻子,是被他半夜活活掐死的。
爹孃根本不在乎她的命。
一心推她入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