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邊,維根斯和積遜離開後。
兩人並沒有直接回船,而是結伴去到了租界的一家酒館。
兩人要了一間包間,點了不少酒,還讓酒館的負責人給他們找了一些美女來作陪。
兩人一邊聊天一邊喝酒。
聊的是一些過去的事情,兩人聊的很開心,至於剛剛被納蘭赫邀請過去的事情,他們已經選擇性的遺忘了。
畢竟,他們不會把這種事放在心上。
很快,包間的門被推開。
一個三十多歲的亞洲男人走了進來。
“老闆。”男人一進來,便走到積遜面前,恭敬的喊了一聲。
他叫周力,廣東人,早年間相信燈塔國遍地都是黃金的事,然後跑到燈塔國舊金山去挖黃金。
上了船之後,才知道被騙了。
到了舊金山,他就被人在身上漏了印記,成為了奴隸。
然後開始沒日沒夜的挖礦,還船票錢,還衣食住錢。
反正不管你怎麼還,就是還不完。
他看到有人反抗,但反抗的人,無一不是自那之後消失不見了。
周力還年輕,他不想死,他開始嘗試改變。
他開始學洋人的話,或許是因為他的語言天賦不錯,他很快就學會了英語的基本用法。
這也讓他可以跟洋人交流。
因為他聰明,會來事,慢慢的,他有了地位。
開始被洋人用來管理他的那些同胞,因為同為華人,他了解他的那些同胞,於是他的工作完成的很好。
最後,他得到了賞識。
獲得了自由,這也讓他明白,只有效忠洋人,他才能獲得自由的,更好的生活。
但金錢和地位腐蝕了他,他就忘了自己到底是什麼人了。
他開始淪為洋人的走狗。
成為一名華人幫辦,來佛山騙那些無知的青壯去舊金山挖金。
他並不覺得自己這樣做不對。
因為在他看來,未來的路,是自己選擇的,如果不是那幫人自己貪財,自己傻,又怎麼會被他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