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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提議 (3 / 3)

金泰妍頓了頓,錯愕的開口:“你不會全都要吧?你們買這麼多沒用的,不可能一年內全部製作出來啊。”

這不是有沒有錢的問題,是真的做不到。一年做十幾檔綜藝,任何一個人娛樂公司也做不出來。

“我要買版權就是買海外買斷。”林滄出聲說道。

他寧願不要,也不會一年一年的買,太麻煩,直接買斷海外版權或者中國版權。

“那樣的價格會非常高的。”金泰妍雖然不清楚版權費的問題,但也想象的出來,買斷的版權費將會達到一個很高的數字。

如果林滄將這些綜藝全都買了,花費的金額那將會是一個天文數字。

“我知道。”林滄當然想到了,買斷本身就貴,先不說對方賣不賣,這十幾個綜藝全都買斷,這價格即使是有林氏集團資金支援的星河娛樂也遭不住。

“我會將這些綜藝交給公司,讓他們自己選的。”

金泰妍無語了,這句話的潛臺詞不還是要買斷嗎?

這也太任性了吧,有錢真的可以這麼囂張啊。

“公司剛剛起步,要做的事情還很多,你們國家的練習生制度就值得我們學習。”林滄說道。

“練習生?你們公司到現在一個藝人也沒有嗎?”

“剛剛成立的公司,哪來的藝人。”林滄吐槽道。

“也是……所以你準備自己培養還是挖人?”金泰妍問道,想要有藝人,無非就是招募練習生,自己培養,或是去別的公司去挖人。

“我準備撿漏。”

“what???”金泰妍懵了,撿漏是個什麼意思?

“這麼多藝人,肯定有沒經紀公司的,我先隨便找幾個撐撐場面。巧了能撿到一個人氣高的呢。”林滄隨口說道。

然而,林滄的話語聽在金泰妍耳裡,一道身影浮現出來。

如果沒記錯的話,她現在並沒有經紀公司。

猶豫了一下,金泰妍開口。

“其實,我認識一個人,可能符合你的要求。”

“誰?”

金泰妍開口,說出了一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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