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詠流傳》……這綜藝他聽說過,但沒有看,看樣子挺好的啊。
居然還把《三字經》改成了流行歌曲,該說不愧是二哥,不愧是周林陶王之一嗎?
那個年代的歌手都是神仙啊。
“對了,知恩昨天邀請我出演她的MV來著。”
“你答應了嗎?”
“沒有,她也不知道需不需要男主角,要的話我就去。”林滄說道。
“去唄,反正又佔不了多長時間。”
“時間倒是次要的,主要是不知道有沒有空。”林滄苦惱的撓了撓頭。
“我記得你之前答應去IU演唱會也一直沒去。”
“對啊,沒時間啊。”
“屁,這話騙騙IU就行了,我天天和你在一起,你有沒有空我能不知道嗎?”Sunny搖頭說道。
林滄哪是沒時間,純粹是懶得去,也不是不想去,就是單純的懶。
“看樣子要找個機會去一次了。”林滄揉了揉鼻子,如果再不去的話,李丫頭炸毛的話就不好辦了。
“到時候我陪你一起去吧。”Sunny說道。
“行。”林滄很乾脆的答應了下來,“不過知恩說她最近是沒有演唱會安排的。”
“等唄,反正時間有的是。”
“也對,我去處理一下東西。”將最後的麵包塞到嘴裡,林滄起身說道。
“嗯。”
林滄畢竟是蒼華律師事務所的主任,萬蒼醫療器械公司他雖然是總經理,但只是掛個名,沒多少事情要做,但蒼華律師事務所不一樣,即使有兩個副主任幫忙,但也還是有一些案子需要他過目。
蒼華律師事務所是現在中國最出名的律所,同樣也是綜合實力前十的大律所,每天接的案子太多了,其中不乏一些大案,這些都需要林滄這個主任過目簽字的。
林滄的履歷雖然很薄,只有幾十個案子,真正的大案子就一個任扎辱女案,但即使是這樣,也沒人會說什麼。
這個案子的難度太大了,一個頂十個都不為過。
有這麼一個律師坐鎮,民眾自然會選擇蒼華律師事務所,本來業務就多的蒼華,現在接手的案子更多、更雜了。
林滄每天要過目的案子也不少,不過,也不需要他人在辦公室,每天陳曦都會將案子發到他的郵箱裡,直接郵箱裡稽核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