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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湊一塊兒了 (1 / 3)

第四十九章湊一塊兒了

林小鹿和鄭水晶來上海當然不是找林滄的,也就接風宴託鄭西卡的福見到了,之後就沒有林滄的事兒了。

接下來她們三個人在做什麼林滄也不清楚,現在的他完全沒心思去管這些事情。

因為,當事人提前來了。

本來定好的四月二十八號見面,當事人聽說了林滄的“光輝”事蹟之後提前來了。

不過,見到林滄,在林滄的再三保證之下,當事人的疑慮也算是打消了。

只是,當事人的疑慮是打消了,但林滄可不能閒著了。

整天拿著案子和各種法條研究、琢磨,怎麼能為當事人取得儘可能多的應當權益。

鄭秀賢也不準備讓張成蹲多久,他主要是想要賠償。這一點讓林滄鬆了口氣。

雖然說量刑區間經過估測是在三年到十年之間,但想要取極值,還是很困難的。

無論是三年還是十年有期徒刑,都不是容易弄到的量刑。

前者需要原告人鄭秀賢原諒被告人,並且提供各種證據來減輕張成的罪責,總之相當麻煩。

而後者更麻煩,想要從重處理必須證明張成有重大的犯罪事實,同時也要很多證據之類的東西,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雖然林滄已經可以基本確定張成會以競合從一重罪處理,但量刑也不可能達到十年之久,估摸著七八年左右吧。

五月十號開庭也只是開庭審理,也不是以罪名起訴張成,這個案子林滄估計,少說也要打個半年。

刑事案件是最慢的,尤其是重大案件,更慢。也幸虧這個案子的不是重大案件,不然林滄打死都不接。

湄公河一案,案子愣是弄了好幾年才執行槍決。

即使是證據確鑿,必死無疑的局面也還是搞了好幾年,庭審之慢,可見一斑。

林越這十萬塊,不好掙啊。

至於鄭秀賢給的那幾萬塊錢,林滄壓根懶得記。

太少了。

正常的辯護律師壓根不會一棵樹上吊死,同時接幾個案子是很正常的。

要不是林滄名聲太差了,他也可以。只是,全國各地亂飛,真心操勞。

刑事案件是出了名的出力不討好,錢少事兒多。真正賺錢的還是大公司之間的經濟貿易戰,尤其是跨國公司的大案子的,一場案子下來,拿千萬級別律師費的都有。

說白了,放眼律師界,林滄就是個弟弟。

案子雖然麻煩,但勝在簡單,每天過得是不如以前瀟灑了,但還算充實。

……

時光飛逝,時間很快來到了五月十號。

SH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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