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遊玩
“不和你說了,聽清楚沒,不要亂花錢。”林越叮囑道。
“聽到了……”
“掛了啊,喝點兒醒酒湯,別整天喝酒。”
“知道了。話說,這次你給我多少錢?”林滄連忙問道。林越不給錢的話,他連回來的機票都訂不起。
“十萬。”
“不是吧,才這點兒……我能幹啥?”林滄哀嚎道。
“你給我一邊哭去,人出國一趟幾萬就夠了,給你十萬還嫌少。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最近接了個案子,拿了四十五萬的分成。”林越沒好氣的說道。
林滄猛然愣住了。
哎,對啊,鄭西卡的案子我有錢來著……
林滄一拍腦袋,長時間不接案子,這茬都給忘了。
律師有兩種,有自己固定人脈,和律所呈互助形式的提成律師。這樣的律師一般情況下,案子得到的報酬和律所是八二分成,律師八,律所二。
而沒什麼人脈,只是普通的律師,那就是有求於律所,律所介紹案子,受薪律師只拿固定工資。
不過,在這兩種律師之外還有一類特殊的律師,叫做合夥人。哪怕只是初級合夥人,也和普通律師不一樣。
合夥人,意味著成為了管理層。自然不可同日而語。
林滄是沒那個本事成為合夥人,不過他的情況特殊,雖然是受薪律師,但如果有案子的話,九一分成。他九,律所一。
對此律所有些律師頗有微詞,但又不敢聲張。
律所的大客戶之一就是林氏集團,主任時承和林氏集團的大公子又是廣為人知的好友,林滄這個林氏集團的二公子特殊點,你能怎麼辦?
嘟嘟嘟。
林越給掛了。
不過林滄也不關心這個了。
連忙開啟工行的APP,找到律所打錢的那張卡。
餘額450000。
oh,yes!
林滄猛的握拳,一臉喜色,將錢轉到了自己常用的賬戶上。
再加上林越轉來的十萬和這個月剩的兩萬多,咱也是半百萬富豪了!
林滄美滋滋的看著銀行卡上的餘額,準備出去浪一圈,吃頓好的。
“叫上誰呢。”林滄看著聯絡人上一個個的名字,挑選著。
“算了,不去了,一去又要喝酒。”搖了搖頭,“找陳星他們玩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