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了。”
林滄從沙發上坐了起來,仿若一個無情的吃飯機器,去吃午飯。
一頓曾經的美食,此時吃的卻如同嚼蠟。
吃完午飯,柳媽收拾東西,林滄則是來到院子裡去消食。
這個小區的房價很貴,貴到把林滄賣了也……不對,林滄雖然廢,但用來威脅有錢的林越和他老爹還是挺好用的,不能用這個比喻。
重來。
這個小區的房價很貴,按照林滄現在一個月十萬的“工資”,不吃不喝不花一分錢,存個十來年差不多可以全額買一套最偏的別墅。
林滄現在住的當然不是他買的,是他老豆的。
為了促使林滄上進,林滄老爹把這套房子租給他。
沒錯,租的,一個月一萬的租金。
也就是說,實際上林滄每個月到手的零花錢才九萬塊。
租金是扣了,林滄依然鹹魚。
剛開始一兩年還會去律所打個卡,到現在,基本上一週去一次,週一去。
為什麼要一週去一次呢?
週一去,一次性把七天的卡打完。
很完美。
人律所的電子打卡制,愣是給林滄一個人專門整了一個單人的手寫簽到。
在這個拼爹的時代,林滄走的很遠。
不過,比起校長裴總這些神豪二代,林滄依然是個弟弟。
至少,你讓林滄現在去買個LPL的名額他是買不起。
他是真的窮……
扯遠了。
這棟別墅雖然是租的,但嚴格來說林滄還是很賺的,一個月一萬租了這麼一個五百多平,還自帶院子和泳池的超大號別墅,這好事兒別人想租還租不來呢。
吃飯十分鐘,消食仨小時。
林滄很完美的詮釋了這句話。
躺在藤椅上玩著剛下載的韓服吃雞,一玩就是三個小時。
那韓語老師告訴他,要從日常入手。
比如林滄喜歡玩遊戲,那就玩韓服,到處都是韓語,可以加速林滄的學習速度。
這個提議林滄很是完美的貫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