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總是行家。”魏可豎起大拇指恭維了一句,又把一個30倍的珠寶放大鏡遞了過來。
南冥先檢查了一下筆身,幾乎看不到任何毛刺,再將目光集中到筆尖上,就看到筆尖的銥粒渾圓飽滿,而筆咀上有美麗簡潔的花紋,和一個“山”字形的標誌,空白處呈現出淡淡的玫瑰金色和磨砂質感。
等等……在30倍放大之下,南冥看到,這筆尖上哪裡是磨砂,這些所謂的磨砂,其實是一個個小字!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南冥唸了兩句,一張臉顏色都變了,“陋室銘?”
這傢伙,竟然在筆尖上刻一整篇陋室銘?
魏可點頭,然後取出一瓶墨水來,南冥沾了沾墨水,在紙上隨便寫了幾個字,順滑之中的微微阻力感,恰到好處的彈性,都讓人慾罷不能。
好筆,絕對是一款好筆!
而南冥寫完之後,再拿放大鏡看過去,就看到墨水佈滿了筆尖上的花紋和雕刻,本來玫瑰金色的凹陷字跡,此時已經被墨水填滿,就像是一幅書法大作。
一旦沾染墨跡,就掩去所有浮華,從飛揚少年變成謙謙君子,說的就是這種感覺吧。
南冥久久不能言語。
不用說,這鋼筆一定是地下室那3D印表機的傑作,但就算是南冥,因為實用主義作祟,也從沒想過拿3D印表機造出來這樣一支悶騷到極點的鋼筆。
然而悶騷是什麼?悶騷就是別人都看不到的地方,騷包到極點。
我不說你看不出來,我說出來嚇死你!
喪心病狂,這真是喪心病狂的炫技啊!
這支筆的筆身,還並沒有多麼出類拔萃,但僅僅這筆尖,就足以秒殺群雄,笑傲眾生了。
南冥因為南爸的薰陶,也算是一個愛筆人,然而因為實在是太懶,從來沒有好好練過自己的字,所以現在一手字,在南爸的嘴裡,也就是比狗爬稍好一點。
然而越是字差,越喜歡好筆,無可救藥地喜歡。
“這支筆歸我了!”南冥立刻就把這鋼筆據為己有了。
“您喜歡就好。”魏可抓抓腦袋,“南總,我就想拿這個創業,您說行不?”
和南冥一樣,魏可也是個愛筆人。
對魏可來說,沒有什麼能比用鋼筆畫草圖更有感覺了,上次設計“蓮”時,魏可的筆被摔壞了,差點崩潰。